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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稠的夜色将海德公园周遭那些维多利亚式建筑的轮廓都晕染进一片沉静的墨蓝里。

车子滑入熟悉的街道,停在那栋三层红砖联排屋前。

抬眼观瞧,窗内透出的暖黄灯光,在沉沉的夜色里显得格外温存。

拧开门锁的“咔哒”声,在安静的街区显得格外清脆。玄关暖黄的感应灯应声亮起,驱散了一小片门外的夜色。

“笙儿!椽儿!看恁爹都给恁带啥好吃的来了?”李乐一边低头换鞋,一边习惯性地拉长了调子朝屋里喊,语气里带着晚归爹妈,带来好吃时特有的、混合了讨好与炫耀的腔调。

尾音在空旷的门厅里转了个圈,却没人应,屋里只有壁炉台上那座老座钟不紧不慢的“滴答”声,还有厨房里隐约的冰箱压缩机的嗡嗡声。

李乐又提高音量喊了一遍,依旧静悄悄的。

没有预料中“哒哒哒”急促奔跑的小脚丫声,没有李笙标志性的、像小炮弹一样冲过来抱腿的动静,也没有李椽那声软软糯糯的“阿爸”。

“诶?”

李乐和跟在身后进来的大小姐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一丝疑惑。

“不会睡了吧?”大小姐将开衫和手包挂在玄关的衣帽架上,侧耳听了听。

“唔,快十点了,平常这个点儿是该上床了....应该是是宋阿姨他们给哄睡了,不过老头一向碗碎的,咋也没声了?”

往里走,客厅的大灯没开,只亮着几盏壁灯和沙发边的落地阅读灯,沙发那边只有散落着几个抱枕和一本摊开的图画书,靠窗的游戏角,积木和玩偶也都静静待在自己的筐里,通往餐厅和厨房的拱门里,同样一片寂静。

“教授?教授?”

客房门敞着,也没人。

“上去看看。”李乐嘀咕着,和大小姐一起往楼梯口走,准备上楼去儿童房看看。

刚踏上两级台阶,就听见楼上传来轻微的、“咯哒、咯哒”细碎的下楼的脚步声。

两人停下,抬眼望去。

楼梯拐角处却慢吞吞地晃下来一个身影。

是查尔斯三世。老狗似乎刚被从什么“酷刑”中解放出来,步子比平日更显蹒跚,透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别扭。

等到在暖黄的灯光下彻底现出身形,来到到两人跟前,喉咙里发出一声含义不明的、拖着长音的呜咽,李乐和大小姐同时愣住了,随即,李乐的嘴角开始不受控制地向上抽抽。

只见查尔斯三世那身平日里光滑柔顺的淡金色毛发,从头顶开始,沿着后背,一直到尾巴根,被分成了泾渭分明的左右两半。每一侧,都被人用五颜六色、细小精巧的橡皮筋,扎起了一溜整整齐齐的、朝天撅着的小揪揪。

左边一溜是嫩黄、粉蓝、草绿,右边一溜是鹅黄、浅紫、橙红,色彩搭配竟颇有章法,像是精心设计过。

这些小揪揪均匀分布,随着老狗下楼时身体的微微起伏,像两排彩色的、会动的小犄角,又像是某种古怪的、毛茸茸的拉链。

而查尔斯三世的表情,是一种混合了逆来顺受、生无可恋以及“老子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的淡然。

“AUV~~~”李乐笑出了声,蹲下身,想摸摸查尔斯三世的脑袋,手伸到一半,看着那满头的“发髻”,竟有点无从下手,最后只轻轻碰了碰它耳朵尖,“查尔斯,你这......啥造型啊?挺别致啊!今年秋冬伦敦狗界时尚新风向?文艺复兴还是波西米亚?哪个沙龙做的?”

老狗抬眼看了看李乐,那双总是温顺的栗色眼睛里,极拟人化地白了李乐一眼,那眼神里分明写着“你还有脸说?”。

然后一缩脖子,绕过李乐,悻悻地走到楼梯旁,自己的水碗旁,“吧嗒吧嗒”喝了几大口,踱回自己的软垫窝边,小心翼翼地调整姿势趴下,尽可能不让背上的“装饰品”硌着自己。

趴定后,似乎还几不可闻地、长长地叹了口气。

李乐直起身,咂咂嘴,“得,这估计又是笙儿干的,这怂娃滴手倒是越来越巧了,看看,扎得还挺均匀,颜色也挑得鲜亮。啧啧啧,咱家以后要出个理发师?”

大小姐忍着笑,摇摇头,“你怎么不说是椽儿干的?笙儿那急性子,扎两个就得烦。”

“不知道了吧?”李乐一摆手,“这人在干坏事儿的时候,那是最有耐心的。尤其是笙儿,她想折腾查尔斯的时候,能围着它转悠一钟头不嫌累,上楼,看看罪魁祸首的小造型师睡了没。”

两人放轻脚步上楼。儿童房的门虚掩着,门缝里透出暖融融的橘色灯光,还有压低了、却依旧能听出抑扬顿挫的说话声,偶尔夹杂着孩子稚嫩清脆的提问。

李乐和大小姐对视一眼,默契地没有推门,而是凑到门缝边,悄悄往里瞧。

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微暗的床头灯。

李笙和李椽已经洗得香喷喷,穿着印着小奶牛图案的连体睡衣,躺在各自的小床上,被子盖到下巴。

两张小脸都红扑扑的,眼睛睁得溜圆,毫无睡意,正聚精会神地望着森内特那张随着朗读而表情丰富的脸。

森内特搬了张矮矮的软凳坐在两张小床之间。

只穿了件熨帖的浅灰色马甲和白色衬衫,袖子挽到小臂。鼻梁上架着那副金丝边眼镜,正用他那口标准而优雅的、带着老派伦敦知识分子腔调的英文,不疾不徐地念着。

“So, the good citizens of London, they hear the news......(于是,伦敦的好市民们听到了消息,国王驾崩了!新王万岁!)”

“这位新王是谁呢?不是王子,不是公爵,甚至不是一个拥有体面藏书、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

李椽眨了眨眼,小声问:“森爷爷,鞋匠……是修鞋的,还是做鞋的?”他的逻辑总是很具体。

森内特耐心解释,“主要是做新鞋的,我的小逻辑学家,不过我想,如果价钱合适,他也会修修补补。在那个时候,一双好鞋可不是能随便丢掉的东西。”

李笙的关注点则截然不同,她扭动了一下身子,举起自己的小脚丫,指着上面印着的卡通小牛,“那.....新国王,会给笙儿做漂酿的鞋鞋吗?有猫猫的!”

森内特被她逗乐了,低笑了一声,“我敢说,如果你是他故事里的小公主,也许能说服他在你的拖鞋上绣上一只歪歪扭扭的奶牛,前提是你用姜饼付账,而且他给你量脚的时候你别乱动。”

“那后来呢?”李椽追问,他对后来总是很执着,“鞋匠国王,他当得好吗?大家听他的话吗?”

“Ah! that is the heart of the edy, and the folly,(啊!这就是这出喜剧的核心,也是愚行之所在),” 森内特的声音压低了些,带着一种分享秘密般的兴致,“他试图用经营鞋铺的方式来统治国家。他发布关于如何正确擦亮靴子的诏书,他想根据人们脚的大小来征税,他的御前会议在啤酒桶边召开,他的卫兵是他的学徒,拿着锤子和锥子!”

李笙听得咯咯直笑,在床上打了个滚,“锤子!打坏人!邦邦邦!”

“没错!”森内特赞许地点头,“邦,邦!不过当然,真正的贵族和主教们可不觉好笑。他们认为这全是个可怕的错误,一个开过了头的玩笑。他们穿着非常精美、非常安静的鞋子,在角落里窃窃私语.....”

他忽然换了一种腔调,模仿着剧中某个贵族角色傲慢又气急败坏的语气,念了一段原文:

“Is this the man that must supply the state? this patch, this peasant, this shoemaking mate......(难道就是这人要来治理国家?)”

“这破落户,这乡巴佬,这做鞋的伙计?”

“难道我们要让锥子鞋扣来掌权?”

“鞋匠的法律,像歪歪扭扭的针脚?”

他的模仿惟妙惟肖,那夸张的抑扬顿挫和故作庄严的垮掉,让即使听不懂具体词汇的孩子也能感受到那种滑稽的恼怒。

李笙笑得更欢了,李椽则微微蹙着小眉头,似乎在努力理解“sovereignty”(主权)和“awry”(歪斜)是什么意思。

门口的李乐瞧见屋里的场面,刚想抬腿进去,就被大小姐拉住,“嘘~~~”,那意思,急什么,听听,再听听。

李乐只好收住脚,就听到森内特又如在舞台上表演一般,抑扬顿挫的念着。

“手艺人的骄傲实实在在,不像朝臣的虚荣,如蝶翼轻薄易改。我的锤子,我的锥子,我诚实的鞋楦,这些才是永恒不坏!

“锤几?锥几?什么?森爷爷?”李椽努力重复着那几个陌生的词。

“锤子是用来敲钉子的,锥子是用来钻孔的,鞋楦嘛.....”森内特比划着,“就是做鞋子时,用来把皮子撑出形状的木头模型。你看,拉尔夫觉得,他这些实实在在的工具和手艺,比贵族们浮华易逝的荣耀可靠多了。”

“那....那他为什么还要对伯爵发怒呀?刚才森爷爷念的,荣耀的怒怒?”

李笙记住了“rage”这个词,理解为“怒怒”。

“是狂怒,或者说,一股子劲头。”森内特耐心纠正,“那不是生气的怒,而是一种.....嗯,底层小人物忽然得到机会,想要证明自己、挑战旧秩序的兴奋和勇气。”

“他觉得,你们贵族靠血统和身份,我们手艺人靠的可是实打实的技术,所以到了马德里,他想着,说不定能让那些西板牙贵族也见识见识咱腐国鞋匠的厉害,甚至.....让他们也来学着做鞋?”

说到这儿,森内特自己都忍不住摇了摇头,耸了耸肩,“当然,这更像是一种戏剧性的夸张和梦想。”

“不过,孩子们,这个故事有趣的地方就在这儿,它歌颂劳动,歌颂手艺人的尊严和快乐。在伊丽莎白时代,这可是相当.....嗯,离经叛道的思想。”

“莎士比亚也写平民,但戴克尔让一个鞋匠如此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的职业比当贵族更值得骄傲,这可是需要点胆量的。”

李笙听得半懂不懂,但“快乐”这个词儿她是明白的,她点点头,总结道,“所以,拉尔夫系一个开心的鞋匠!喜欢做鞋几!觉得自己棒棒哒!”

“精辟的总结,我亲爱的小淑女。”森内特赞许地点点头,“好了,今晚就读到这里。托马斯的《鞋匠的节日》是个长长的故事,我们明晚再继续,看看拉尔夫在马德里到底有没有让西班牙老爷们学做鞋。”

“啊~~~还要听嘛!”李笙立刻从被窝里伸出小胳膊,做出要抱的姿势撒娇。

李椽虽然没说话,但也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森内特。

森内特板起脸,但眼神里并无多少严厉,“不行。睡前故事如同餐后甜点,适量有益,过量则扰了正经睡眠。再说,你们爸妈也该回.....”

他话没说完,门外就传来李乐压低声音的嘀咕,“不是,老头这讲的啥玩意儿?鞋匠铺子开联欢会?鞋匠的节日?听都没听过。老头子这睡前故事选的啥?”

大小姐低声解释道,“托马斯·戴克尔,和莎士比亚差不多同时代的剧作家,以写伦敦市民生活见长。这出喜剧挺有名的,你没看过?”

“我连莎士比亚都懒得瞧,还戴克尔....”李乐的声音透着理所当然的“文盲”式理直气壮。

森内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头也不回地说了声,“旁听的,想听课就大大方方进来听,躲在门口窃窃私语,又不是排演《麦克白》里谋杀邓肯前的那场戏。”

“呵呵呵,教授,辛苦啊。”

门被推开了,李乐和大小姐笑着走了进来。

俩娃一见,立刻忘了刚才还要听故事的事,兴奋地从被窝里坐起来,“阿爸!阿妈!”

李乐上前,一边一个,结结实实地抱了抱,在两人嫩乎乎的小脸上各亲了一口,“想爸爸没?”

“想了呢。”

“额嗯。”

俩娃一个指着脑袋,一个点头。

大小姐在李笙床边坐下,对森内特说,“教授,您给这么小的孩子讲这个,他们能听懂多少?”

没等森内特回答,李乐先接茬,“就是!这又是国王又是鞋匠的,还有那些古里古怪的英文词儿.....”

森内特慢条斯理的抬起头,镜片后的目光扫过李乐,“首先,李,请问,你是腐国人吗?”

李乐一愣,“不是啊。”

“那我是吗?”

“您是....吧?”李乐被他问得有点懵。

“那不就得了。”森内特一摊手,语气理所当然,“像戴克尔这种作品,虽然不如那位斯特拉特福的商人出名,但恰恰保留了更多当时伦敦中下层生活的鲜活口语,最能体现早期现代英语的语法沿袭、词汇演变和发音特色。”

“这叫浸润式语言学习,从经典文本的韵律和幽默感入手,培养语感。比你那种吭哧吭哧背单词、学好啊有饭三克油、好堵又堵的笨办法强多了。”

李乐知道在这上面和老头拌嘴就像和自家姥爷争论青铜器上铭文含义一样的属于自找难看,干脆不理他,献宝似的举起那个漂亮的纸盒。冲俩娃晃了晃,“看,给你们带好吃的了!”

李笙探着小脑袋,凑过去,鼻尖动了动,指着盒子,“巧克腻?”

李椽也小声猜测,“糖糖?”

“嘿嘿,比巧克力高级,是可露丽!外面脆脆的,里面软软的,可香了!”

李乐打开盒盖,递到两个孩子面前,一排小巧玲珑、呈铃铛形状、外表焦糖色深褐、布满细密气孔的法式甜点,在柔和的灯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和淡淡的焦糖与朗姆酒香。

李笙探头看了看,伸出小手指戳了戳其中一个,又缩回来。李椽也看了看,小声说,“像.....小铃铛。”

“尝尝?”李乐拿起一个,递到李笙嘴边。

李笙摇摇头,伸出小胖手,戳了戳自己圆鼓鼓的小肚子,一脸认真又带着点苦恼地说:“肚肚饱饱了,次不下了。”

李乐一愣,又递给李椽。李椽也摇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肚子。

“哟?”李乐奇怪了,尤其是对李笙这只向来对甜食毫无抵抗力的小猪,“晚上宋阿姨做饭这么好吃?把你们俩都吃撑了?”李乐抬手摸了摸,确实,小肚子圆溜溜的。

李笙却摇摇头,小手一指端坐在软凳上的森内特,脆生生地说,“森爷爷带我们去的!次了,Fish and chips!”

“Fish and chips?”李乐一愣,转头看向森内特,表情有点古怪,“您,带他们去吃炸鱼薯条了?”

“Golden hind. 马里波恩那边一家老店。地道的炸鱼薯条,鳕鱼新鲜,薯条粗实,用的是牛油。”森内特说得理所当然,甚至还回味似的咂咂嘴,“配了地道的麦芽醋和豌豆泥。”

“孩子们体验了一下真正的、属于劳动人民的、朴素而伟大的不列颠饮食文化。怎么了?”

“不是,就那裹着面糊炸得油腻腻的鳕鱼,那粗得能噎死人的薯条,除了盐和醋就没别的味儿了,有啥吃头?那薯条里的淀粉,那炸鱼的油....噫~~~~”

“无知!”森内特瞪起眼睛,“这是国菜!文化符号!你知道为了争取炸鱼薯条在二战时期作为基本食物配给,背后有多少历史和政治博弈吗?你知道它如何随着工业革命和渔业发展,成为工人阶级重要的蛋白质和能量来源吗?这是一种社会史、经济史和饮食文化的结合体!我这是在给孩子进行多维度的文化启蒙!”

“得了吧您呐!”李乐回道,“还文化启蒙,就那炸得干巴巴的鱼排,软塌塌的薯条,蘸着酸不拉几的醋.....这能叫美食?这纯粹是物资匮乏年代遗留下来的味觉创伤!”

“好不好吃,你得问问孩子们,”老头看向两个娃,“笙儿,椽儿,你们说,今天爷爷带你们去吃的,好吃吗?”

李笙立刻用力点头,眼睛弯成月牙,还用手比划了一个大大的圆,“好次哒!鱼鱼吹吹的,薯条....萱萱的,我次了这么多!”她两只胳膊张开,划了一个巨大的、显然远超她食量的圆圈。

李椽也点点头,小声补充,“豆豆,软软的,也好次。”

看来森内特点餐时,还贴心地加了烤豆子。

森内特得意地冲李乐一扬下巴,“瞧见没?孩子的眼睛是雪亮的,孩子的味蕾是诚实的,孩子们喜欢,这才是真正贴近土地、贴近人民的味道,哪像你,被那些酱汁浓稠、摆盘花哨的资本注意法餐惯坏了舌头。”

“嘿,不是,您怎么还上纲上线了?要论,我可比您红吧?”李乐捂着胸口,“完喽,完喽,这算是被带偏喽。”

“好好的中餐胃,这就要变成老伦敦的酱醋盐喽,以后早上起来,是不是还得给他们一人配一份干吧面板配焗豆才算地道?还得再来上那么一嗓子,你猜怎么着,老伦敦儿清早起来就这么一出~~~~那叫一个地理社死~~~”

“张口就是Fish and chips,innit?’

说着还用地道的伦敦腔来了句。

“行了,你少说两句。”大小姐从李乐手里拿过可露丽的盒子盖上,从李乐手里接过李笙,对森内特笑道,“教授,谢谢您带他们出去吃,换换口味也挺好。”

“炸鱼薯条.....你别误导读者老爷们,其实没那么难吃,我觉得比豆汁儿容易接受多了。”最后一句,她是用中文低声对李乐说的,带着调侃。

李乐摇摇头,把可露丽盒子放到一旁的小桌上,“行吧行吧,你们都是对的。那这个,明天当早饭?现在,两位地道小伦敦,赶紧乖乖躺好睡觉,不许再缠着教授讲故事了,教授年纪大了,需要休息。”

说着,就要去给孩子们重新铺枕头。

“不用,”森内特却摆摆手,“李,你的关心我心领了。但孩子们的睡前英语浸润时间,是我制定的教学计划的一部分,刚刚被打断了,得有始有终。”

“正好还有几段对白,学习一下传统的正式的语音语调,你们二位,把孩子放下,”他指了指门口,“该干嘛干嘛去,别打扰我们。”

两个小家伙居然也很配合,自己出溜着躺回被窝,眼巴巴地看着森内特,显然还没听够。

李乐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大小姐已经忍着笑,拉了他一下,对森内特和俩娃说,“那教授,笙儿椽儿,你们继续。别太晚,早点休息。”

“得,咱俩成多余的了。”李乐叹口气,“走吧,让教授继续他的文化熏陶。”

门内,隐约又传来森内特舒缓的读书声,和李笙时不时的提问。

门外,李乐被大小姐拉着往主卧走,嘴里还在嘟囔,“诶,你说,这叫什么事儿.....这带回米其林三星甜点,比不上路边摊的炸鱼薯条?我想让孩子睡觉,老头非说是什么英语浸润……我这家庭地位啊……”

大小姐只是笑,由着他念叨。

。。。。。。

回到自己卧室,李乐洗了个痛快澡,把西装革履带来的束缚感一扫而空,换上舒适的旧t恤和短裤。

出来时,看见大小姐已经靠在床头,手里拿着一本杂志,柔和的阅读灯勾勒着她优美的侧脸线条。他忽然想起晚宴回来时车里的话,心头一热,心里像有只小猫在挠,三两步蹭到床边,挨着她坐下,脸上堆起讨好的、带着期待的笑容。

“笙儿她妈?”他拖长了调子,手试探性地环过去。

“嗯?”大小姐从杂志上抬起眼,看了他一眼,那眼神清凌凌的,看不出情绪。

“那什么.....车上说的,惊喜,是啥呀?”李乐眨眨眼,努力让表情显得天真无邪又充满渴望。

大小姐笑了笑,放下杂志,转过身,面对着他,忽然凑近,温热的气息拂过他的耳廓,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气声,轻轻说了几个字。

李乐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然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垮塌下去,整张脸皱成了一团,写满了深深的失望。

“啊?就这?这算什么惊喜?”他哀嚎一声,向后倒在柔软的大床上,瞪着天花板,“不是,您这惊喜.....挑的日子可.....掐头去尾截中间,满打满算没几天啊。”

大小姐合上杂志,放到一边,侧过身,手支着脑袋,看着他,眼波流转间带着一丝戏谑,“怎么,李博士有意见?要不,你再找一个符合时间安排的?你好能全月无休?”

一听这话,李乐心说,不好,这一下放松“警惕”,就要开始灵魂拷问了?

脑子里的gpu立刻从5050调整到5090,加速运转之后,从床上弹起来,义正辞严,表情严肃得能去参加追悼会一般。

“娃她妈明鉴!额这是对客观规律的无奈感慨,绝不是对您有任何意见!您的安排就是最好的安排,您的时间就是最神圣的时间,一切以您的时间为准。”

“我这不是想着,这几天你来回奔波,又劳心费神地帮我站台,需要好好休息,放松身心,有益健康,我这是关心您,纯粹的、高尚的关心!”

“哦?是么?”大小姐似笑非笑,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了点他的胸口,“那刚才垮着脸的是谁?”

“那是我面部神经暂时性失调,属于生理性应激反应,不受主观意志控制,”李乐抓住她那根手指,握在手里,语气铿锵,“但我的意志是坚定的,我的立场是鲜明的,别说就这几天,就是,就是一年半载的,我也坚决拥护娃她妈的一切决定,绝无二心,我对您的忠心,那是历经考验,心比天高,命.....”

“命比纸薄?”

“哪有,命中注定遇到你~~~~~要不我这就去找森内特教授,让他用统计学方法给我做个忠诚度检验?”

“行了行了,越说越没边儿。”大小姐抽回手,笑着打断他,“以后,孩子可不能学了你这张嘴去。”

“那是,那是,谨言慎行,百言不如一默。”见警报似乎解除,小李秃子嘿嘿一笑,重新凑过去,搂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肩头蹭了蹭,像只大型犬,蹭了两下,忽然想起什么,松开手,起身下床。

“诶,又干嘛去?”

“等着啊,我去去就回。”李乐趿拉着拖鞋,“嗒嗒嗒”地往外走,走到门口,又回头冲她龇牙一笑,“我记得好像买了点做饭用的红糖,还剩了不少,我去给你泡杯红糖水,咋样,我这人,心细吧?”

大小姐看着他故意嘚瑟的背影,眼底漾开温柔的笑意,忽然扬声说了一句,“赶紧啊,回头我帮你~~~”

“我不让你帮.....哎呦,我...”像是撞到了什么,接着是李乐强作镇定的声音,“等着啊,我很快,不是,我很....我这就来。”

脚步声“嗒嗒嗒”地远去了,带着一阵愉悦的匆忙。

大小姐摇摇头,重新拿起杂志,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窗外的伦敦夏夜宁静,远处隐约传来一两声犬吠。楼下的厨房,响起烧水壶,翻找橱柜的碰撞声,还有李乐那个不成调哼哼的歌声,摇了摇头,笑意却从唇角蔓延到了眼底。

这个房子,这座城市,这个夜晚,因为有了这些琐碎而真实的声音,变得格外踏实。

忽然觉得,比起宴会上那些精妙的算计、得体的应对、无声的较量,还是这一杯即将端上来的、可能甜度并不精准的红糖水,更对胃口。

楼下的灯光果然亮了起来,透过门缝,在走廊地板上投下一道温暖的光痕。很快,水壶的哨音就会响起,像一支小小的、属于家的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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