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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的古玩市场就像一个巨大的迷宫,八仙庵只是个“门面”,真正藏龙卧虎的地方,往往在那些不起眼的背街小巷里。

告别了那个死缠烂打的顾文渊,林宇并没有急着回去。

他现在的身份是“刚进城的山货倒爷”,得去淘换点真正能撑门面的“道具”。那个从摊主手里捡漏来的唐代白瓷罐虽然不错,但还不够分量。要想在即将到来的苏家鉴宝会上引起注意,他手里得有一块真正的“敲门砖”。

穿过嘈杂的主街,林宇拐进了一条名为“鬼市巷”的偏僻胡同。

这里不同于外面的喧嚣,两边的摊位摆得很随意,大多是些刚从乡下收上来的旧家具、残损的石刻,还有些沾着泥土的破瓦罐。逛这里的人不多,但个个眼神犀利,走路带风。

林宇双手插在兜里,帽檐压得很低,目光像雷达一样扫视着地上的物件。

“明代的门墩,清代的石槽……都是些大路货。”

他摇了摇头,正准备加快脚步离开。

突然,他的目光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停住了。

那里蹲着一个人。

是个女孩。

在这个充满了油腻中年男人和狡诈摊贩的市场里,这个背影显得格格不入。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浅蓝色衬衫,袖口挽到手肘,露出一段藕节般白皙的小臂。下身是一条略显宽松的牛仔裤,脚上蹬着一双有些旧的帆布鞋。头发很简单地扎了个马尾,随着她低头的动作,几缕碎发垂在耳边,在微风中轻轻晃动。

虽然只是一个背影,却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清冷和倔强,就像是这污浊泥潭里长出的一株青莲。

林宇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

吸引他的不仅仅是这个女孩的气质,更是她手里正在摆弄的东西。

那是一块黑乎乎的石头,大概有脸盆大小,残缺不全,上面沾满了干硬的黄泥,看起来就像是建筑工地上废弃的边角料。

摊主是个剔着光头、满脸横肉的汉子,正蹲在一旁抽着劣质香烟,一脸的不耐烦。

“姑娘,你都看了十分钟了,到底买不买啊?”光头摊主吐出一口烟圈,语气粗鲁,“这就是块烂石头,你要是想买回去压咸菜缸,给个五十块拿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女孩没有理会摊主的催促,她从随身的布包里掏出一瓶矿泉水,倒了一点在手帕上,然后小心翼翼地擦拭着那块石头的边缘。

她的动作很轻,很柔,像是在擦拭一件稀世珍宝。

林宇心中一动,悄无声息地凑了过去,站在女孩身后两步远的地方,借着身高的优势,越过她的肩膀向下看去。

水渍浸润了干泥,露出了石头原本的质地。

那是细腻的青石,而且……

林宇的瞳孔微微一缩。

在泥土被擦去的一角,隐约露出了几个残缺的字迹。

字体方正严谨,笔力雄健,虽然只有半个“唐”字和一个残缺的“大”字,但那种气韵,林宇太熟悉了。

“颜筋柳骨……”林宇在心里默念。

这不是普通的烂石头,这是一块唐代的墓志铭残碑!而且看这石头的质地和书法的规制,墓主人的身份绝对不低,起码是三品以上的大员。

更关键的是,这块残碑的断口很新。

这意味着,它不是自然风化碎裂的,而是最近才被人为砸断的。而在断口的缝隙里,林宇闻到了一股极其微弱、但瞒不过他鼻子的——朱砂味。

“这是‘填朱’墓志。”林宇心中判断,“只有皇家御赐的碑文,才会用朱砂填字。这东西,价值连城!”

摊主显然是个棒槌,根本没看出这东西的门道,只当是块破石头。

“喂,我说你听没听见?”光头摊主有些恼了,伸手就要去夺那块石头,“不买就放下!磨磨唧唧的!”

女孩的手很快,就在摊主的手即将碰到石头的一瞬间,她轻轻一缩,避开了那只粗糙的大手。

“老板,五十太贵了。”

女孩终于开口了。

她的声音很好听,清脆,干净,像山涧里的泉水,没有一丝杂质。但语气却很平静,甚至带着一丝淡淡的冷漠,完全听不出她对这块石头的渴望。

“这石头都碎成这样了,拿回去压咸菜都嫌轻。”女孩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二十,我就拿走。正好我家院子里缺个垫脚石。”

“二十?”摊主瞪大了眼睛,“美女,你这砍价也太狠了吧?我从乡下收上来还花了三十呢!这可是老石头,有年头的!”

“老石头也是石头。”女孩转身欲走,“这满大街都是烂砖头,我为什么非要买你这块?二十,不卖就算了。”

欲擒故纵。

林宇在心里暗暗叫好。这姑娘是个行家,懂得怎么跟这种地痞流氓打交道。如果她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喜欢,这摊主立马就会坐地起价。

果然,看到女孩要走,摊主急了。

这破石头在他摊位上扔了快一个月了,没人多看一眼。今天好不容易有个冤大头愿意出钱,哪怕是二十,也是白捡的。

“哎哎哎!回来!”摊主把烟头扔在地上踩灭,“二十就二十!算我倒霉,给你了!”

女孩停下脚步,嘴角微微勾起一个不易察觉的弧度。她转过身,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二十元钞票,递给摊主。

“这就对了嘛。”摊主接过钱,嘿嘿一笑,“要不要我给你找个袋子装上?”

“不用,我自己有。”

女孩蹲下身,准备把那块沉重的残碑抱起来。

这块石头少说也有三四十斤重,对于一个纤瘦的女孩来说,确实有些吃力。

林宇看着她那双白皙的手掌扣住粗糙的石壁,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心中忽然涌起一股莫名的冲动。

“这碑文上有‘填朱’,遇水容易脱色。”林宇忍不住开口提醒道,“你刚才用水擦,虽然看清了字,但也伤了颜料。”

他的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角落里显得格外清晰。

女孩的动作猛地一僵。

她没有立刻回头,而是保持着抱石头的姿势,似乎在消化林宇刚才那句话的含义。

“填朱”两个字,是行话。只有真正懂行的人,才知道唐代高等级墓志铭的这个特征。

而且,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陌生人,竟然一眼就看穿了她刚才用水擦拭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看清石头,而是为了确认朱砂的痕迹。

两秒钟后。

女孩缓缓站起身,转过头来。

四目相对。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林宇看清了她的脸。

那是一张不施粉黛却依然美得惊心动魄的脸。

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鼻梁挺翘,嘴唇呈现出一种健康的淡粉色。最让人难忘的,是她的眼睛。

那是一双极美的瑞凤眼,眼角微微上挑,瞳孔漆黑如墨。但那眼神里没有少女的娇羞或柔弱,而是一种超越年龄的沉静和专注,甚至带着一丝……审视。

就像是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清冷,幽深,却又藏着无尽的故事。

林宇的心脏,在那一瞬间,莫名其妙地漏跳了一拍。

这种感觉很奇怪。

他在秦岭深山里见过最凶猛的野兽,在古墓里见过最诡异的机关,在生死边缘徘徊过无数次,他的心早已练得像石头一样硬。

但此刻,面对这双眼睛,他竟然感到了一丝慌乱。

就像是……在茫茫人海中,突然找到了一个失散多年的同类。

女孩也在打量林宇。

在她眼里,这个穿着迷彩工装、戴着旧帽子的年轻人,虽然打扮得像个民工,但那挺拔的站姿、那双藏在帽檐阴影下锐利的眼睛,绝不是普通人能拥有的。

尤其是他刚才那句话,一针见血,直指要害。

“你看得懂?”女孩开口了,声音依旧清冷,但多了一丝探究。

林宇回过神来,迅速压下心头的悸动,恢复了那种憨厚木讷的伪装。他挠了挠头,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俺……俺以前在老家给财主修过坟,见过类似的石头。那种红颜料,怕水。”

他在装傻。

女孩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钟,似乎想要看穿他的伪装。但林宇的演技是陈山河手把手教出来的,毫无破绽。

“谢谢提醒。”

女孩收回目光,淡淡地说了一句。

她不再理会林宇,弯下腰,这一次动作更加小心,避开了那些可能有朱砂的位置,吃力地抱起了那块残碑。

“要帮忙吗?”林宇下意识地伸出手。

“不用。”女孩拒绝得很干脆,“我不习惯欠人情。”

她把残碑放进那个帆布包里,背在背上。沉重的分量压得她肩膀微微一沉,但她的腰杆依然挺得笔直。

“再见。”

女孩对林宇点了点头,算是道别,然后转身,快步走进了人群。

她的背影很快就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像是一滴水汇入了大海,再也寻不见踪迹。

林宇站在原地,愣了半天。

他的手还悬在半空,保持着想要帮忙的姿势。

“有点意思。”

良久,林宇收回手,摸了摸鼻子,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这个女孩,不简单。

她不仅有眼力,有胆识,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傲气。那种傲气不是盛气凌人,而是一种对自己专业的绝对自信,和对世俗眼光的毫不在意。

这让林宇想起了当年的父亲。

“喂!看什么呢?魂儿都丢了?”

光头摊主数着手里的二十块钱,一脸鄙夷地看着林宇,“别看了,那是你能惦记的人吗?人家一看就是城里的大学生,跟咱们不是一路人。”

林宇收回目光,冷冷地瞥了摊主一眼。

“你卖亏了。”林宇淡淡地说。

“啥?”摊主一愣。

“那块石头,如果拿到拍卖会上,至少值二十万。”

说完,林宇不再理会摊主那瞬间变得精彩纷呈的脸色——震惊、懊悔、怀疑、贪婪……他转身,向着女孩消失的方向走去。

虽然人已经不见了,但他记住了一样东西。

那个女孩背的帆布包上,印着几个不起眼的小字:

西北大学考古系。

……

回到城中村的小旅馆,天已经快黑了。

陈山河正坐在床上,手里拿着一份当天的《西安晚报》,脸色有些凝重。

“回来了?”陈山河放下报纸,“今天收获怎么样?”

林宇脱下外套,倒了杯水一饮而尽:“还行。捡了个唐代的白瓷罐,还……遇见了个有意思的人。”

“有意思的人?”陈山河挑了挑眉,“能让你觉得有意思,看来不是一般人。九州会的?”

“不是。”林宇摇了摇头,脑海中又浮现出那双清冷的瑞凤眼,“是个女孩,大学生,眼力很毒,而且……”

他顿了顿,似乎在寻找合适的词汇。

“而且什么?”

“而且她的眼神,很像您。”林宇看着师父,“那种对文物的专注,像是在看自己的命。”

陈山河愣了一下,随即笑了:“有点意思。看来这西安城里,除了萧天成那帮强盗,还是有几个明白人的。”

“对了,师公,您看什么呢?脸色这么难看。”林宇指了指那份报纸。

陈山河把报纸递给林宇,指着头版的一条新闻。

《九州文化集团斥资十亿,打造秦岭生态文化旅游区》

配图是一张剪彩仪式的照片。照片正中央,萧天成西装革履,满面红光,正拿着金剪刀剪彩。在他身边,站着几个当地的官员,还有一个……

林宇的目光定格在萧天成身边那个穿着中山装的老者身上。

那老者虽然满头白发,但精神矍铄,手里拄着一根拐杖,笑容慈祥。

“这是谁?”林宇问。

“苏鸿儒。”陈山河的声音有些冷,“西安苏家的老爷子,当今考古界的泰斗,也是收藏圈的‘定海神针’。”

“苏家?”林宇心中一动,“就是我们要去拜访的那个苏家?”

“没错。”陈山河点了点头,“看来萧天成的动作比我们快。他想拉拢苏家,给他的盗墓生意披上一层合法的‘学术外衣’。一旦苏家给他背书,那九州会在西安就真的是一手遮天了。”

“绝不能让他们得逞。”林宇握紧了拳头。

“所以,下周的那个苏家鉴宝会,是我们最后的机会。”陈山河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外面渐渐亮起的霓虹灯,“必须在那个会上,压过九州会的风头,让苏家看到我们的价值。”

“可是师公,我们现在手里只有一个白瓷罐,分量不够啊。”林宇有些担忧。

“那个白瓷罐只是敲门砖。”陈山河转过身,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真正的杀手锏,在你自己身上。”

“我身上?”

“对。苏家那位刚回国的大小姐,据说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只会掉书袋的学院派,也看不起满身铜臭味的商人。她喜欢什么?喜欢真本事,喜欢野路子!”

陈山河拍了拍林宇的肩膀:“宇儿,把你这三年在秦岭学到的本事,还有你那股子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狠劲,都给我拿出来。那个苏家大小姐,才是破局的关键。”

“苏家大小姐……”林宇念叨着这个名字,“她叫什么?”

“听说叫苏婉清。”陈山河说,“也是西北大学考古系的。”

“西北大学考古系?”

林宇猛地抬头,脑海中一道闪电划过。

今天下午,那个在鬼市巷买走残碑的女孩,那个背包上印着“西北大学考古系”的女孩,那个眼神清冷、气质高贵的女孩……

难道……

林宇的心跳再次加速,比下午那次还要剧烈。

如果那个女孩就是苏婉清,那这所谓的“意外重逢”,难道真的是冥冥之中的注定?

“怎么了?”陈山河看出了他的异样。

“没……没什么。”林宇深吸一口气,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师公,我想,我们这次的胜算,可能比想象中要大。”

……

与此同时。

西安高新区,一座幽静的别墅里。

那个在古玩市场出现的女孩,正坐在书房的台灯下,小心翼翼地清理着那块刚刚买回来的残碑。

她换了一身宽松的居家服,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少了几分清冷,多了几分柔和。

随着泥土一点点剥落,那鲜红的朱砂字迹清晰地显露出来。

“……大唐故……开国公……”

女孩的手指轻轻抚摸着那些字迹,眼中流露出一丝欣喜。

“果然是颜真卿的真迹。”她轻声自语,“这一趟,没白跑。”

她放下放大镜,拿起旁边的一杯热茶,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了窗外。

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穿着迷彩服、戴着旧帽子的年轻人的身影。

那个一眼就能看穿“填朱”秘密的人。

那个想要帮她搬石头,却被她拒绝的人。

那个……有着一双狼一样眼睛的人。

“他是谁?”

女孩喃喃自语。

在西安的古玩圈子里,有本事的人她大多都认识,或者听说过。但这个人,却像是一块从未被开采过的璞玉,生猛,粗糙,却透着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光芒。

“李云……你是叫这个名字吗?”

女孩想起在离开市场前,听到那个光头摊主骂骂咧咧地跟旁边人说起那个“多管闲事”的小子的名字。

“咚咚咚。”

敲门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进。”

门推开,一个穿着唐装的老者走了进来。正是报纸上那个站在萧天成身边的苏鸿儒。

“婉清啊,还没睡?”苏鸿儒慈祥地看着孙女。

“爷爷。”女孩站起身,扶着爷爷坐下,“刚淘了件东西,正在清理。”

“哦?又有收获?”苏鸿儒看了一眼那块残碑,赞许地点了点头,“不错,眼力见长。这东西,比萧天成送来的那些金玉俗物强多了。”

提到萧天成,苏婉清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爷爷,您真的打算跟九州会合作?”

“还没定。”苏鸿儒叹了口气,“萧天成那个人,野心太大,我不喜欢。但他手里掌握着大量的地下资源,如果我们不跟他合作,很多文物可能就会流失海外。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爷爷,我们不能与虎谋皮。”苏婉清语气坚定,“文物保护要有底线。”

“我知道。”苏鸿儒拍了拍孙女的手,“所以,下周的鉴宝会,我特意放开了门槛,邀请了各路豪杰。我想看看,这西安城里,除了九州会,还有没有别的力量。”

“婉清,到时候你帮爷爷好好把把关。特别是那个私人顾问的人选,一定要是个真正懂行、有本事、还要身家清白的人。”

苏婉清点了点头:“您放心,我会留意的。”

她转过头,看向书桌上那块残碑。

不知为何,那个年轻人的身影再次浮现在眼前。

“如果他也来的话……”

苏婉清的心里,竟然隐隐升起了一丝期待。

窗外,月光如水。

两个身处不同世界、却又因为命运而即将交织在一起的年轻人,在同一个夜晚,为了同一个目标,开始了各自的准备。

一场关于文物、关于复仇、关于爱与信仰的大戏,即将在那场万众瞩目的鉴宝会上,正式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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