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文琅第一次见到布丁时,是被那团毛茸茸的黄色“球”吓了一跳。当时他刚从书房出来,就看到一只小狗摇着尾巴朝他跑来,爪子在地板上留下一串湿印。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眉头微微蹙起——从小到大,他对带毛的动物总有些莫名的抵触,觉得它们掉毛、麻烦,远不如花草来得省心。
“爹爹!这是布丁!”沈念途颠颠地跑过来,一把将小狗抱进怀里,举到他面前,“是不是很可爱?”
布丁大概是闻到了生人的气息,伸出舌头在沈文琅的手背上舔了一下,湿乎乎的触感让他浑身一僵。他勉强笑了笑,伸手想去摸,指尖却在离狗毛还有半寸的地方停住,最终只是轻轻碰了碰沈念途的头顶:“嗯,可爱。”
沈念途没察觉他的僵硬,只顾着献宝似的展示布丁的新技能:“布丁会握手哦!你看!”他抓起小狗的爪子,往沈文琅手心里放,“布丁,跟爹爹握握手!”
布丁歪着头,尾巴摇得更欢了,却死活不肯配合,反而挣脱沈念途的手,往沈文琅的裤腿上蹭了蹭。沈文琅的身体瞬间绷得像根弦,却在看到儿子期待的眼神时,硬生生忍住了后退的冲动。
“看来它很喜欢你呢。”高途端着水果走过来,笑着解围,“布丁很有眼光。”
沈文琅干笑两声,趁布丁被高途手里的草莓吸引,悄悄退到了沙发边。他看着高途自然地把小狗抱进怀里,用指尖挠它的下巴,看着沈念途趴在旁边,跟小狗分享自己的饼干,忽然觉得那画面有些刺眼——明明是自己最抵触的场景,却因为有了家人的笑脸,显得格外温馨。
接下来的日子,沈文琅开始被迫“适应”布丁的存在。早上起来,会看到小狗趴在他的拖鞋上睡觉;坐在沙发上看文件,布丁会摇着尾巴跳上来,把脑袋搁在他的腿上;甚至有一次,他发现自己的公文包上沾着几根金色的狗毛,换作以前定会皱眉清理,那天却只是无奈地笑了笑,小心翼翼地把毛拈下来。
改变是从一个雨夜开始的。那天他加班到很晚,推开家门时,客厅里只亮着一盏小夜灯。布丁大概是听到了动静,从狗窝里钻出来,摇着尾巴朝他跑来,爪子在地板上打滑,却还是固执地蹭到他脚边,发出低低的呜咽声,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表达欢迎。
沈文琅愣了愣,看着小狗在他脚边转圈,忽然想起沈念途说过“布丁会等晚归的人”。他蹲下身,第一次主动伸出手,轻轻放在布丁的头顶。狗毛柔软得像团云,带着点温热的体温,布丁舒服地眯起眼睛,用头蹭着他的掌心,发出满足的呼噜声。
那一刻,沈文琅心里某个紧绷的角落忽然松动了。他看着布丁湿漉漉的眼睛,忽然明白为什么沈念途会对它爱不释手——这些小生命或许麻烦,却有着最纯粹的热情,你对它好一分,它便会回报你十分的依赖与亲昵。
从那天起,沈文琅对布丁的态度肉眼可见地柔和起来。他会在下班回家时,先弯腰跟小狗打个招呼;会在沈念途做作业时,替他照看趴在旁边的布丁;甚至有一次,他发现布丁的项圈松了,还笨拙地学着高途的样子,重新给它系好,惹得沈念途惊呼:“爹爹居然会给布丁系项圈!”
高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心里又好笑又温暖。他本就喜欢小动物,小时候家里养过猫,后来工作忙才没再养。如今看着沈文琅从最初的抵触,到后来会偷偷给布丁喂零食,再到主动带它下楼散步,忍不住打趣:“某人不是说‘狗毛会沾到文件上’吗?”
沈文琅正在给布丁梳毛,闻言动作顿了顿,耳根微微发红:“小孩子喜欢,我总不能扫他的兴。”他顿了顿,补充道,“再说……这狗确实还算听话。”
布丁像是听懂了似的,用头蹭了蹭他的手腕,把梳子都蹭掉了。沈文琅无奈地捡起梳子,嘴角却忍不住弯了弯——那温柔的模样,落在高途眼里,比窗外的月光还要暖。
乐乐对布丁的态度则温和得多。他不像沈念途那样整天抱着不放,也不像沈文琅那样有过抵触,只是把它当作家里的新成员,平等地对待。他会在布丁掉毛时,帮忙用粘毛滚筒清理沙发;会在沈念途忘记喂狗粮时,替他添上;偶尔还会抱着布丁,给它讲学校里的趣事,尽管那小家伙只是歪着头,一脸懵懂。
“其实我还是更喜欢兔子。”有天晚上,乐乐坐在地毯上,看着布丁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忽然对高途说,“兔子更安静,还会舔人的手,软软的。”
“那等放假了,我们去花鸟市场看看?”高途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不过得跟念念商量,让他同意家里再添个新成员。”
乐乐笑着点头,伸手摸了摸布丁的头:“但布丁也很可爱,它跑起来像团小毛球。”
布丁似乎听懂了夸奖,摇着尾巴扑进他怀里,把他的校服蹭上了不少狗毛。乐乐没嫌弃,只是笑着把它抱起来,跟它顶了顶额头——那画面温馨得,让站在门口的沈文琅都忍不住拿出手机,悄悄拍了下来。
周末的午后,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客厅。沈念途趴在地毯上,跟布丁玩着拔河游戏;高途坐在沙发上,翻看着宠物训练手册,时不时抬头指点沈念途两句;乐乐靠在沙发边,给布丁织着一件小小的毛衣,针脚歪歪扭扭,却看得格外认真;沈文琅则坐在书桌旁处理文件,目光偶尔掠过客厅,落在那团黄色的毛球和孩子们的笑脸上,嘴角总带着浅浅的笑意。
布丁忽然叼着玩具球,跑到沈文琅脚边,把球往他腿上拱。沈文琅放下笔,弯腰捡起球,用力扔向客厅中央。布丁欢呼似的冲过去,沈念途立刻跟在后面追,客厅里顿时响起一片欢笑声。
高途看着沈文琅眼里的温柔,忽然觉得,所谓的家,大概就是这样——有你原本不喜欢的,却因为爱而渐渐接纳的事物;有彼此不同的喜好,却能在同一屋檐下,找到最舒服的相处方式;有孩子的笑,有爱人的暖,还有一只毛茸茸的小生命,把平凡的日子,酿成了甜甜的蜜。
沈文琅接住布丁叼回来的球,再次扔出去时,目光落在高途脸上,两人相视一笑。窗外的风拂过树梢,带来阵阵花香,客厅里的笑声、狗叫声、织毛衣的沙沙声,交织成一首最动听的歌——那是属于他们的,充满了烟火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