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种生物或许生来就缺乏慈悲心,更多只是迫于生存本能而做出各种生理与心理的应激反应。
“慈悲”这个崇高的词汇,往往沦为装点门面的冠冕堂皇,真正能深切理解并躬身践行的人,实在寥寥无几。
这种状态难以简单评判好坏,它更像一套残酷而真实的生物生存法则——冰冷,且高效。
在这个淡蓝色的美丽星球上,人类对权力的执念早已深入骨髓,而在这片土地上尤甚!它仿佛成了璀璨文化中的一颗黑明珠,彻底烙印进灵魂与血脉,以至于新生婴孩似乎都带着某种贪婪的基因记忆,一出生便浸染其中,如此代代传承,永不餍足!
人类病态般的权力渴求,确实令人发指:他们既温顺如待宰羔羊,又凶恶如饥饿豺狼。
他们畏惧权力如虎,可一旦掌权,却往往立刻化身为恶龙,将曾经的同类——那些样貌相似、衣着相同、语言相通、行为相仿、共食同住的人——狠狠踩在脚下,视作低等存在。
他们迅速自觉高人一等甚至数等,敏捷地融入权力体系,摆起官老爷的架势。
他们刻意营造出一套迥异于从前的做派:梳不同的发髻,穿不一样的服饰,吃不一样的饭菜,说不一样的话语,住不一样的屋宇,言行举止统统另立新规——
他们硬是在同族之中,于短时间内缔造出一个全新的物种,一个高高在上的“官老爷”!
这堪称自然界最惊人又最讽刺的创造之一,不得不说是一项令人叹为观止的生物奇观。
当然,前提是“人”还自认为属于自然,而非早已凌驾于自然之上,自封为神。
若这类群体得以长久传承,他们便会逐渐相信自己生来高贵,得蒙上天眷顾。
他们认为自己的一切皆可继承,于是将行为、言语、饮食,甚至接人待物的仪态、坐立跪拜的姿势,都固化为一套独有的规矩。
经年累月、世代沿袭,几百年几千年之后,他们便真心自以为与曾经的同类不再是同一物种——
这才衍生出“视人命如草芥”这等冷酷的话语,也才诞生所谓“高贵”的幻觉。
他们宣扬天生的高贵、血统的纯粹、相貌的不凡,并将这些围成一个闭环,在圈内通婚繁衍。
这种血统保持方式推向极端,堂表亲通婚已属平常,异父同母或异母同父者亦可结合,甚至亲兄妹之间也在所不惜!
如此便生生割裂出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不是地理的隔绝,而是借一切手段实现思想、文化、乃至肉体的隔离,形成两个彼此憎恶、互不理解宇宙。
由此,我们便能理解何谓“官本位”心理那肮脏的根源,理解为什么有人能对上极尽谄媚之能事——
譬如易牙杀子以献君,又譬如有者杀妻以飨主。
这些行为彻底打破了自然界不杀害未成年亲嗣的亘古铁律。
可见,人这种生物,或许本就是极致的凶残存在。
至于狗仗人势、升官发财、光宗耀祖等现象,其成因也就不言自明,赤裸得令人作呕。
在这暴戾的世道中,几乎无人能逃脱悲剧的结局。
这个时代,宛如一部黑暗史诗,一座吃人的帝国。
成千上万不同阶层、不同出身、不同文化的人,在这套野蛮规则下苟且地生、惨烈地死,
用鲜血不断印证所谓的大自然法则!
那些已成圈子的权贵,用最朴素的眼光审视曾经的同类:
看门的狗,多喂些便能看家护院,必要时还能作一锅狗肉;
猪栏里的猪,养肥了既能祭祖又可吃肉;
耕田的牛,常年劳作,老了仍可宰食。
那么人呢?喂他们那么多粮食,既不能吃肉,又干不了多少活——
地是我的,牛是我的,种子也是我的,不过让你出把力气,你竟敢要分我的粮食?
这些东西,喂猪喂狗喂牛喂马,岂不更划算?实在可恨!
在豪族构筑的价值体系里,人命不过是账簿上最廉价的数字,却消耗着最精贵的食粮。
这荒谬的等式,在他们镀金的算盘上敲出刺耳的声响——太不划算!
于是,对这些“亏本的存在”,自然得施以最严苛的盘剥、最无情的践踏。
这便造成一个恐怖的悖论:在这吃人的世道中,尚存良知竟成了最大的原罪。
多少人半夜惊醒,痛恨自己心头未冷的温热,恨不得亲手剜出这累赘的良心,好让自己彻底沦为嗜血的兽——
唯其如此,才能在这扭曲的法则下如鱼得水,才能用利爪撕开伪善,用獠牙嘲弄这荒诞的人间!
张兴学的死,不过是这套鲜血法则中一个微末却典型的注脚,却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深远到足以改变历史的进程。
那么,他是怎么死的?
还得从那个他挑着两石精粮,满怀希望回乡探亲的日子说起。
回家的路,总是美好得令人心颤,尤其对少年人而言。
离开炊烟袅袅的宁静村庄后,见识过外面世界的繁华,那份对未来的憧憬、那份改变命运的笃定,让他的脚步不自觉轻快起来。
瘦削却精干的身躯稳稳挑着沉甸甸的担子,步伐矫健,浑身迸发着青春的朝气——那是生命最蓬勃的年华才有的光芒!
天高云淡,地阔风清,阳光灿烂。
空中掠过的麻雀、乌鸦、杜鹃和老鹰,仿佛都在为他欢快嬉戏;
此起彼伏的鸟鸣交织成乐章;
远山由翠绿渐变为深蓝,更显气势磅礴,天地的包容与博大扑面而来,仿佛只为他一人展开。
张兴学走得极为谨慎。离开成都城越远,他的脚步就越发小心。
这个田间地头长大的农家子弟,骨子里有与生俱来的勇气,又带着天不怕地不怕的闯劲,
让他的谨慎中始终透着一股不容侵犯的狠劲儿。
他混在人流中,却始终低着头,尽量不与人搭话。
身上鼓鼓囊囊的包袱虽引来无数贪婪的打量,但他偶尔抬眼时流露出的那股凶光,以及新近在军中历练出的凌厉气息,
足以让大多数不怀好意者心头一寒,退避三舍。
他的许多保命本事都是从哥哥张老四那儿学来的——尽管此时他还不知道,
就在他动身几天后,他哥哥被选入了万里挑一、与死亡长伴、令人闻风丧胆却又荣耀无比的陌刀队。
他的包袱里,紧紧藏着一把锋利无比的新铸环首刀,是那位“仁慈的皇帝”赐予他们的恩典。
一想到皇帝,他的脸颊就不自主泛红,呼吸也急促起来,胸膛中充满滚烫的敬意。
在他单纯的心中,那位至高无上的君主,如同神明般光辉耀眼,是他愿意誓死效忠的对象!
日复一日,风尘仆仆,旅途中洒满他的汗水。
第五日,因脚程极快,他已能清晰望见村外原野山坡间那一簇簇金黄的野菊。
他知道,只需半日——翻过这道坡,绕过前面山坳,再攀上那座大山,就能看见山脚下的小村。
村子中央,一块巨石旁错落几户人家,其中地势略高、最平坦的那户,就是他朝思暮想的家!
他家的后山上长着密密麻麻的竹子。
整座院落笼罩在一片竹海之下,秋冬之交的寒风中,竹浪翻涌,沙沙作响,摇曳出一派萧瑟却又亲切的清冷。
此刻,他仿佛已看见阿爹黝黑脸庞上熟悉的皱纹——
想必正坐在檐下佝偻着背,粗糙的手指灵活地编着竹篾;
阿娘也一定在灶间忙碌,土灶里柴火噼啪作响,炊烟从茅草屋顶缝隙中袅袅升起,
带来新米蒸煮的醉人清甜,混杂着几缕野菜特有的、令他心安的青涩气息。
他加快了脚步,却不知家的方向,危机正悄然降临。那两石精粮和皇帝的恩赐,在这绝望的世道下,究竟是希望之火,还是催命之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