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十三:《灵魔酒馆的第一杯酒》
同心域的西头,有间挂着红灯笼的酒馆。灯笼是灵族的云锦和魔族的暗影纱缝的,白天看是淡淡的粉,夜里点亮,一半泛着金,一半透着紫,像杯刚调好的灵魔酒。
酒馆老板姓赵,是个膀大腰圆的汉子,灵族的爹曾是酿酒师,魔族的娘是酒馆掌柜,他打小就听着灵族的酒令、喝着魔族的烈酒长大,胳膊上能同时展现灵族的云纹和魔族的火焰图腾——划拳时用灵族的手势,喊的却是魔族的酒词,谁也说不清他到底更像哪一族。
酒馆的柜台是块巨大的灵魔石,左边打磨得光滑,适合放灵族的细瓷杯;右边留着粗犷的纹路,刚好摆魔族的粗陶碗。柜台上总摆着两个酒坛,一个盛着灵族的清酿,入口甘冽,像山涧的清泉;一个装着魔族的浊酒,入喉醇厚,像地底的熔岩。而最受欢迎的,是赵老板独创的“同心酒”,用灵泉清酿和魔源浊酒按七三比例调和,盛在双色杯里,金紫交融,喝一口,先觉清爽,再感温热,最后在胃里化成一团暖烘烘的气,比单独喝任何一种都让人舒坦。
开张第一天,来的多是熟面孔。灵族的老木匠揣着刚赚的工钱,要了碗同心酒,说要配着魔族的卤味吃;魔族的猎户扛着猎物,把上好的兽肉扔给后厨,笑着说“给赵小子下酒”;还有几个当年一起在平衡号上待过的老伙计,拄着拐杖来捧场,说要尝尝“比归墟潭的水还润的酒”。
酒过三巡,老木匠拍着桌子唱起了灵族的酒歌,猎户跟着用魔族的调子和,唱到兴头上,两人手拉手跳上桌子,灵族的舞步踩着魔族的鼓点,惹得满店哄堂大笑。赵老板靠在柜台上,看着这热闹景象,想起小时候爹娘总说:“酒馆不是卖酒的地方,是让人放下架子、说心里话的地儿。”
正笑着,门口进来个陌生客人。是个灵族修士,穿着洗得发白的道袍,背着把锈迹斑斑的剑,脸色沉得像要下雨。他一进门,酒馆里的笑声顿时小了半截——当年两界大战,这修士是灵族先锋,手里的剑沾过不少魔族的血,战后隐居在深山,很少露面。
“打碗最烈的魔酒。”修士的声音沙哑,像磨过的石头。
赵老板愣了愣,还是取了个粗陶碗,给他倒了半碗魔酒,又往里面掺了点灵酿:“老爷子,您刚下山,直接喝魔酒烧心,掺点灵酿,润喉。”
修士皱眉,正想发作,却看见邻桌的魔族老太太朝他招手。老太太是当年魔域的绣娘,丈夫死在战场上,她却总说“冤冤相报没个头”。“张先锋,”老太太端着酒杯走过来,“尝尝我这同心酒,比你当年在战场上喝的马奶酒强。”
修士盯着老太太,又看了看她手里的酒杯,杯沿还沾着点灵族的桂花蜜。他突然想起三十年前,自己在战场上重伤昏迷,是个魔族的小姑娘偷偷给他喂了魔泉,才捡回一条命。那小姑娘的眼睛,就像这酒杯里的光,一半金一半紫,干净得让人不敢直视。
“我……”修士的喉结动了动,终是接过酒杯,抿了一口。
酒液入喉的瞬间,他浑身一震。没有想象中的暴戾,只有恰到好处的暖,灵酿的清冽中和了魔酒的烈,像两只手轻轻托住了他沉了三十年的心。
“当年……对不住。”修士的声音低得像耳语。
老太太笑了,露出没剩几颗牙的牙床:“过去的事,早随酒喝进肚子里了。你看现在,我孙子在灵族的木匠铺当学徒,你徒弟娶了魔族的丫头,日子过得好好的,还提那些干啥?”
这时,酒馆外传来一阵喧哗。赵老板探头一看,是灵族的戏班和魔族的乐队路过,戏班的花旦举着酒壶,乐队的鼓手抱着酒坛,正隔着街对饮,灵族的唱腔混着魔族的鼓点,比酒馆里的酒还让人上头。
“你看,”赵老板给修士续上酒,“酒这东西,分灵魔,却不分好坏,就看人怎么喝。你用它浇愁,它就苦;你用它庆喜,它就甜;你用它跟人和解,它就暖。”
修士看着窗外,戏班的花旦正给鼓手递灵族的桂花糕,鼓手回赠她魔族的紫米糖,两人笑得像孩子。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从怀里掏出个布包,里面是半块染血的魔纹帕子——当年那个救他的小姑娘留下的,他带了三十年,今天终于敢拿出来。
“赵老板,”修士的声音有些发颤,“给我来坛同心酒,我要带回去,给山上的老伙计们尝尝。”
满店的人都鼓起掌来,老木匠又唱起了酒歌,猎户的鼓点打得更响,连最沉默的客人都端起了酒杯。赵老板笑着取酒,用灵族的红布和魔族的黑绳把酒坛捆好,还在坛口系了朵灵魔花。
夜深了,酒馆的灯笼还亮着。赵老板坐在柜台后,算着账,听着客人们的笑闹声,觉得这日子就像他调的同心酒,有灵族的甜,有魔族的烈,混在一起,才是真的有滋有味。
他想起爹娘临终前说的话:“酒馆会老,酒坛会空,但只要还有人愿意坐在一起喝酒,愿意为‘不一样’的人举杯,这同心域的日子,就永远有奔头。”
窗外的月光洒进来,照在柜台上的两个酒坛上,灵酿的金和魔酒的紫在地上汇成一片暖光,像极了那些握在一起的手,那些碰在一起的杯,那些终于放下过去、笑着走向彼此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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