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巴尔巴利海岸。
海湾的潮气混杂着煤烟、咸鱼和廉价威士忌的气味,将这片罪恶的娱乐区包裹得严严实实。
巴尔巴利海岸,分成阶级鲜明的两部分,一大半是水手、赌徒、淘金失败者和强盗的乐园,另一半则是寻找刺激的上流人士心照不宣的娱乐场。
今晚的于新,正身处他最昂贵的产业——一个高档妓院的顶层。
这房间与那些肮脏、逼仄的“鸽子笼”有天壤之别。
墙上贴着法国丝绸壁纸,地上是厚重的波斯地毯,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玫瑰与薰衣草香水味。
于新半靠在天鹅绒的沙发上。
他如今四十出头,正是一个男人最鼎盛的年纪。
他穿着一件剪裁精良的西式马甲,袖口是两枚成色极佳的翡翠袖扣。
与大多数偷渡而来还拖着辫子的同胞不同,他的头发剪得很短,用发油梳得一丝不苟。
一头蛰伏在西海岸的猛虎。
合胜堂在旧金山势力熏天,却被牢牢限制在陈九给他划好的地盘内,不敢僭越。
他仍旧必须对两方低头。
一个是“华人总会”,那是官方的、华社台面上的“皇帝”,由城中原六大善堂的侨领们把持,又兼有华商代表,宗亲会代表,和城里的警察保持默契。
另一个,洪门总堂,致公堂。
总会也好,致公堂也罢,在他地盘的边缘都有产业,常年驻扎着整队的打仔,不是为了防他还是为了防谁?
陈九之前在海岸区的事务所办公的时候,没见有一个人防着他。
他自己坐在那,就让整个海岸区噤若寒蝉。
于新对陈九,有一种近乎本能的、深入骨髓的惧怕。
他实在太过了解,以至于敬畏,甚至胆寒。
陈九的目光,似乎总能看穿他于新心里最深的野望。
“接着跳。”于新吐出一个烟圈,声音低沉。
他面前的地毯上,两个赤裸的白人姑娘正随着楼下乐队传来的、有些失真的华尔兹舞曲笨拙地扭动着。一个是金发,一个是红发。在这片土地上,一个华人能让两个“洋人姑娘”如此取悦自己,这本身就是权力的极致体现。
于新喜欢这种感觉。他喜欢这种将“白鬼”踩在脚下的掌控感,这能暂时麻痹他心中对陈九的恐惧。
他端起一杯威士忌,目光却越过舞动的肉体,投向窗外浓重的夜雾。
两年了。
陈九坐镇香港,处理亚洲事务,已经整整两年了。
这两年,是于新最快活、也最忙碌的两年。他像一只贪婪的硕鼠,背着总会和致公堂,利用巴尔巴利海岸这两条街的庞大现金流,做了一件足以让他掉一百次脑袋的大事。
他通过自己的渠道,从东亚源源不断地“进口”走投无路的亡命徒——他们不是那些被卖了“猪仔”契约的苦力,他们是真正的悍匪、杀手。
他将这些人秘密送往东海岸——纽约、波士顿、费城。
在那里,他用洗干净的钱开设了新的赌场、鸦片馆和妓院。
他给这个新的组织,取了一个全新的名字——萃胜堂。
萃胜,取“精华”之意。这是他的精华,他的心血,他未来的王牌。
合胜堂是他的躯壳,是他在旧金山的面具,是陈九和总会眼皮底下的一条“好狗”。而萃胜堂,才是他于新真正的灵魂,是他摆脱加州这片泥潭,去东部称王做祖的利剑。
东部没有总会,更没有陈九。那里是一片新的处女地。
只有一些恪守陈九留下来的规矩的家犬,在东部开设致公堂分堂,做些贸易,小本生意。
等萃胜堂站稳了脚跟,他于新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弃旧金山的一切,撕破脸皮,去东部做真正的“华人之王”。
“当啷。”
杯子被重重放在桌上。
金发姑娘吓了一跳,停下舞步。
于新没有看她,他的眉头微微皱起。他听到了门外熟悉的、急促的脚步声。
“滚出去。”他低吼道。
两个洋妞如蒙大赦,慌忙捡起地上的纱衣,消失在门后。
房间里只剩下雪茄的余烟和外面的杂音。
门被敲响。
“进来。”
门开了,一个精瘦的汉子闪身进来,是他的心腹“瘦猴”阿辉。阿辉是专门负责盯梢总会动向的。
“爷,”阿辉的声音压得极低,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颤抖,“总会那边,刚收到香港的急信...”
于新的心脏猛地一紧。他缓缓转过身,眼睛死死盯住阿辉:“说。”
“九...九爷...他...”
阿辉咽了口唾沫:“他...已经动身了。搭的是‘太平洋皇后号’邮轮,三天前...已经启程。”
于新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尾椎骨直冲天灵盖。
太平洋皇后号,从香港到旧金山,最快的航程是十五天。
三天前启程...
这意味着,最多还有十二天,陈九就将踏上旧金山的码头。
他不是应该在香港开疆拓土吗?为什么突然跑回来?!
于新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去。前一秒的骄奢淫逸、帝王般的享受荡然无存。
几秒后,他的眼神重新变得镇定。
“跟我走。”
他抓起搭在沙发上的大衣,大步流星地走向门口。
“爷,去哪?”
“回堂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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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胜堂总堂。
这里隐藏在一条毫不起眼的巷子里,门面是一家冷清的小酒吧。于新的马车穿过巴尔巴利海岸的喧嚣,停在了后门。
总堂的地下室,才是合胜堂真正的核心。
这里没有奢华,只有压抑。
长条桌旁,已经坐着四个人。这是于新“东进计划”的绝对核心。
左手第一位,是合胜堂的“白纸扇”,人称“六指”的黄先生。他负责所有的账目和脏钱。
第二位,是红棍“疯狗”强。东海岸的开拓,以及那批亡命徒的训练,都由他负责。
第三位,是陈松。他负责旧金山与东部萃胜堂之间的所有秘密通讯。
第四位,就是刚刚报信的阿辉。
于新走进来,没有坐下,而是径直走到关公像前,拿起三炷香,点燃,深深拜了三拜。
他转过身,脸上已经看不出丝毫的烦躁。
“各位。”他开口,声音沙哑而有力,“我们没有时间了。”
他环视一圈:“九爷,陈九,提前回来了。最多十二天,他就会到旧金山。”
“什么?!”
“疯狗”强立刻急了:“大哥,他怎么这时候回来?纽约那边刚开张,我们…”
“闭嘴!”于新厉声喝断他,“我叫你们来,不是听你们抱怨的。”
他走到桌边,双手撑着桌面,身体前倾,
“六指,”他看向黄先生,“这个月,巴尔巴利这两条街,流水多少?”
黄先生扶了扶他的金丝眼镜,颤声道:“新哥...这个月生意好。刨去给总会和九爷那边的规费,我们...我们私下存的,大概有...八万美金。”
“阿松,”于新转向联络官,“纽约那边,上个星期递来的消息是什么?”
陈松立刻起身:“大哥。已经按您的吩咐,在纽约华人社区的勿街(mott Street)和摆也街(pell Street)拿下了三个据点。两个番摊馆,一个烟室。但是...东部的安良堂和协胜堂已经注意到我们了。安良的总理,不好惹。”
“不好惹?”于新冷笑一声,“我于新就好惹吗?”
“疯狗!”
“在!大哥!”
“我们手里,还能动用的新人,有多少?”
“新人”是指那些偷渡而来、没有在总会登记过身份、随时可以“消失”的亡命徒。
“疯狗”强咧开一个残忍的笑容:“大哥,我刚送一批人去纽约回来,那边现在有八十四个好手,还有一百多个帮闲。旧金山这边,刚‘下船’的,还有三十个。个个都是敢杀敢剐的好手!”
“好。”
于新直起身子,在烟雾缭绕的密室中来回踱步。
陈九就像一座大山,压在所有人头顶。他们在于新的带领下,在这座大山的阴影里,偷偷挖了一条通往东方的隧道。
为了防止走漏风声,也为了一战功成,这批人手是他非常小心地收集,训练,才陆续送到东海岸的。
东海岸的局面刚刚打开,陈九就要回来.....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陈九的可怕。那不是一个“人”,那是一座山。当年在巴尔巴利海岸,在旧金山码头,陈九用铁腕和鲜血奠定了自己的地位,那种雷霆手段下的尸骨,那种杀人如麻的回忆,于新至今记忆犹新。
他之所以敢另起炉灶,就是因为陈九离得太远了。
他以为自己还有时间。
他背地里招募亡命徒,大搞鸦片走私,成立萃胜堂……这一切,在陈九的规矩里,都是“死罪”。
他很清楚,自己这些年积极参与华人总会事务,捐钱修路、建医院,在那些总会的理事面前装得像个“慈善家”,都只是障眼法。这种障眼法,骗得过总会,但骗不过陈九。
现在,这座山要回来了。
六指和其他头目们都焦躁地等着,汗水从他们的额头渗出。
“爷……您说句话啊!
“要不……我们把东部的生意停了?把人解散了?”
“停?”于新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很轻,
“傻强,你现在去纽约,能把那些亡命徒都劝回家种地吗?你能把吃进嘴里的鸦片生意再吐出来吗?”
“那……”
“慌什么?”于新站了起来。
“他回来,是事实。”于新的声音恢复了往日的镇定,甚至带着一丝冷意,“但他离开这里太久了。”
“他以为旧金山还是他走时的旧金山吗?”
于新转过身,他的目光扫过每一个人。
“他以为巴尔巴利海岸还是那个小泥潭吗?他不知道,这几年的钱,像洪水一样。他也不知道,我们在东部,已经不是几十个斧头仔,而是几百条枪!”
他的话语中有一种奇异的魔力,让众人颤抖的心稍微安定了下来。
“于爷,那我们……”
“阿松,”于新看向那个杂役,“你回去,继续盯紧总会。弄清楚他这次回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疯狗。”
“在!”
“你,”于新指着他,“立刻回东部。把控好萃胜堂的烂仔,从今天起,所有生意转入地下,别和致公堂还有其他堂口闹事。任何人敢在这个时候惹是生非,直接杀了!”
“是!”
“还有,”于新顿了顿,“六指,你把账目做干净。从萃胜堂的账上,凑十万美金出来,用我的名义,捐给旧金山华人总会。”
“十万?”黄六指倒吸一口气。
“对。”于新露出微笑,
“就说,是巴尔巴利海岸的华人兄弟,感念陈九先生多年为华人奔走,特意筹集的‘归乡贺礼’。”
“他不是要改善唐人街吗?我们帮他改。”
“他不是要办善堂吗?我们帮他办。”
“他要名,我们就给他名。”
于新走到疯狗面前,轻轻帮他整理了一下衣领,他的动作轻柔,眼神却充满压力。
“九爷回来了,是好事。我们这些做兄弟的,自然要……风风光光地迎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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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
煤气灯的光晕,勉强照亮了下城第六区的泥泞。这里是城市繁华的边缘,也是纽约华人社区的心脏。
莫特街。
美国人称这里为“异教徒的巢穴”,但对住在这里的两千多名华人来说,这里是避难所。
晚上九点,一辆黑色的四轮马车碾过湿漉漉的鹅卵石,停在了莫特街18号的门口。马车夫是个爱尔兰人,他轻蔑地朝街角吐了口烟沫,但丝毫不敢耽搁,立刻跳下来,恭敬地拉开了车门。
一只擦得锃亮的牛津鞋踏了出来。
走下马车的是斯蒂芬·J·史蒂芬,坦慕尼协会在第六区的区党部主席,也是纽约市警察局的荣誉警监。
他是个典型的坦慕尼政客——身材臃肿,脸色因常年饮酒而涨红,手指上戴着硕大的金戒指。
他拉了拉自己的马甲,忍不住被臭味熏出个喷嚏。
“晚上好,先生们。”史蒂芬警监对着门口两个穿着中式短褂的壮汉点了点头。
那两人一言不发,微微躬身,拉开了厚重的木门。
门内,是另一个世界。
这里是安良堂的总部,也是“纽约唐人街市长”——李希龄的办公室。
与外面的肮脏不同,室内十分干净,除了雪茄味之外没别的,墙上还挂着精美的中国字画。
一个身穿昂贵西式三件套马甲的华人男子,正坐在大木桌后。
他就是李希龄。
李希龄年纪不大,三十出头,面容清瘦,留着当时华人中极为罕见的络腮胡,但打理得一丝不苟。
他没有辫子,一头短发梳得油亮。如果不是那双纯黑的、深不见底的东方眼睛,他看起来更像个精明的华尔街经纪人。
“晚上好,史蒂芬。”李希龄站起身,露出了一个微笑。他操着一口流利的、带着轻微广东口音的英语。
“晚上好,汤姆。”史蒂芬警监粗鲁地坐进一张椅子里,椅子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呻吟。
“你的茶还是那么香。但愿你给我准备了比茶更带劲的东西。”
李希龄拍了拍手。一个穿着绸缎的年轻女人悄无声息地滑了进来,她没有看史蒂芬一眼,只是端上了一瓶威士忌和两个水晶杯。
“老规矩。”李希龄亲自为他倒酒。
史蒂芬一口喝干,满足地叹了口气:“汤姆,你知道我为什么来。‘诚实的约翰’(时任坦慕尼协会领袖)下个月要为新的市议员选举筹款。第六区的兄弟们……手头有点紧。”
李希龄微笑着,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厚实的信封,轻轻推了过去。
“这是这个月的市政改善捐款。”
史蒂芬没有打开,只是用手指掂了掂厚度。很足。他满意地笑了,把信封塞进内袋。
“汤姆,你总是这么慷慨。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和你打交道。”史蒂芬靠在椅子上,“不像那些爱尔兰人,总是在抱怨。你们中国人,安静,勤劳,而且……懂得规矩。”
“我们是生意人,史蒂芬。”李希龄端起自己的茶杯,“我们相信秩序。秩序才能生财。”
“说得好!秩序!”史蒂芬警监重重地拍了下桌子,“这也是我今天要告诉你的。汤姆,你的秩序,好像出了点小问题。”
李希龄的眼睛眯了起来:“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别装傻了,汤姆。”史蒂芬身体前倾,压低了声音,“勿街那家肥的冒油的番摊档口。我的人说,上周被一帮外地来的斧头仔给砸了。”
李希龄的表情没有变化,但他端着茶杯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那家档口,是交了‘安良税’的。”他平静地说。
“我知道。所以问题才严重。”史蒂芬说,“我的人抓了两个。他们不说自己是谁。但我的线人说,他们是萃胜堂的人。一个叫……疯狗?野狗的人?”
“疯狗强。”李希龄纠正了他,声音冷了下来。
“对,听说一个从旧金山流窜过来的杂种。”
史蒂芬不屑地说,“他以为纽约是加州那个蛮荒之地吗?他不知道莫特街是谁罩着的吗?”
“他会知道的。”
“他最好知道!”史蒂芬站了起来,“汤姆,我不管你们中国人内部怎么用斧头解决问题。但现在是关键时期。国会还在积极讨论如何对待你们,排华的浪潮比哈德逊河的涨潮还凶。坦慕尼需要唐人街保持安静。”
他走到李希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力气大得像在拍一头骡子。
“你,李希龄,是坦慕尼协会认证的‘华人领袖’。你的工作,就是保证这里的安定和捐款。作为回报,我的警察,不会去查你的赌场、你的鸦片馆,和你的姑娘。”
史蒂芬的酒气喷在李希龄的脸上。
“但如果你连一群拿斧头的小混混都搞不定,”他凑得更近,“如果唐人街开始流血,报纸开始乱写……那‘诚实的约翰’也许就得考虑,换一个华人头目了。”
李希龄静静地看着他,直到这位警监的威胁说完。
“史蒂芬,”李希龄忽然笑了,他重新给史蒂芬满上一杯酒,“你高估了他,也低估了我。”
“但愿如此。”
“请转告约翰先生。下个月的筹款晚宴,安良商会,将额外再捐五千美金。为了第六区未来的繁荣。”
史蒂芬的眼睛亮了:“五千?汤姆,你真是我的好朋友!”
“至于疯狗强,”李希龄站起身,送史蒂芬到门口,“他只是一只迷路的狗,很快就会找到自己的狗窝。或者……葬身之地。”
史蒂芬警监满意地离开了。
门关上的瞬间,李希龄脸上的微笑立刻消失了。
他走到窗边,看着史蒂芬的马车消失在莫特街的雾气中。
“来人。”他用台山话冷冷地喊道。
一个心腹从阴影中走出。
“大哥。”
“萃胜堂的人在哪?”
“在宰也街的一个据点。”
“他有多少人?”
“不少。至少一百个从加州跟过来的‘搏仔’(打手),心黑手狠。纽约本地也招了几个不满您规矩的散仔。”
李希龄沉默地看着窗外。
他,李希龄,花了四五年时间,才在纽约站住脚。他14岁来旧金山,先是在船上给运华工的客头帮工,后来又洗衣打杂,一个小孩,在旧金山不知道受了多少欺负。
陈九在旧金山大刀阔斧,他瞧出了门道,带着几个心腹兄弟和攒下来的钱来了纽约,又开始干老本行,帮着在加州不满华人总会霸道的烂仔做假手续,放贷买火车票,介绍纽约的工作立足,如今已经是纽约警局和官员最信赖的华社领袖。
他懂英语,花了大价钱笼络低级官员,76年宣布入籍美国,成为美国公民,为了增加美国人对他的信任,还娶了一位德裔白人太太。
在他的“秩序”下,安良堂垄断了唐人街所有的番摊、白鸽票、鸦片和妓院生意。他抽的“税”,比美国政府的税还高,但也确保了“平安”。
纽约的洗衣生意,他更是占下了至少三成。
纽约的唐人街,只有自由!这里有妓院,有赌场,有鸦片,有敢打敢杀就能成为人上人的快速通道!
加州高压之下的烂仔纷纷涌入,华人社区快速膨胀。
现在,一个自诩凶狠的外来户,就想来挑战这个秩序。
“大哥,史蒂芬那个老狐狸……”
“他要的不是秩序,他要的是钱。”李希龄打断了他,“而钱,不能断。”
他转过身,眼中闪过一丝狠厉,那是他从不展示给鬼佬看的锋芒。
“去。告诉四兄弟的人。就说,我不希望再在唐人街看到那只疯狗的影子。”
“您的意思是……借刀?”
“不。”李希龄端起那杯冷掉的茶,“我要‘协胜堂’和疯狗打起来。打得越凶越好。”
“可这样一来,坦慕尼那边……”
“史蒂芬要的是安静吗?不,”李希龄冷笑,“他要的是额外的五千美金。还有,当火烧起来时,灭火的人,才能要到最高的价钱。”
“在这个城市,谁能灭火,谁能做事,谁才能往上爬。”
心腹愣住了。他看着李希龄,忽然明白为什么这个人能成为“市长”。
“我马上去办。”
“等等,”李希龄叫住他,“找个机会,把萃胜堂新抢下来的档口,匿名透露给史蒂芬手下的巡警。”
“……大哥,我糊涂了。我们不是要……”
“史蒂芬要的是钱,但他的手下,那些拿不到大头的爱尔兰巡警,要的是功劳和孝敬。让他们去抓萃胜堂的人,让那些金山的外来户明白,在纽约,没有坦慕尼的点头,他连呼吸都是错的。”
李希龄重新坐下,点燃了一根雪茄。
“我要他知道,李希龄的秩序,不是用斧头,是用金钱和政治建立的。而他,两样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