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彻的喘息声粗重得吓人,像一头被困在笼中的野兽。
书房里一片狼藉,狂暴的气息几乎凝成实质。
沈妄就这么举着那块破碎的、沾着血污的怀表,平静地站在风暴的中心。
像一面冰冷的镜子,清晰地照出了秦彻此刻所有的狼狈与失控。
“您的时间,坏了。”
这句话,没有起伏,却像一根烧红的钢针,精准地刺穿了秦彻用偏执和冷静层层包裹的硬壳。
秦彻胸口剧烈地起伏,喉咙里挤出野兽般的嗬嗬声。
他没再砸东西。
只是死死地盯着沈妄,盯着他那张没有表情的脸,那双过分清醒的眼睛。
突然,秦彻的脸颊肌肉狠狠一抽。
猛地伸手,不是去拿怀表,而是一把攥住了沈妄的手腕,用尽全力将他扯向自己!
“哗啦——!”
连接两人的铂金锁链被瞬间绷直,发出刺耳的金属哀鸣。
沈妄被一股巨力拽得踉跄一步,撞进秦彻滚烫的怀里。
秦彻的额头重重抵上他的额头,那温度烫得惊人。
“坏了?”
他的嗓音里全是磨碎的沙砾,每个字都像是从喉咙里硬生生抠出来的。
“那就修好它。”
他盯着沈妄的眼睛,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沈妄的腕骨。
“或者……”
秦彻的呼吸喷在沈妄的脸上,带着血腥味。
“换一个新的。”
话音落下的瞬间,他猛地松开手,像是丢开一件烫手的垃圾,决然转身。
他背对着一地狼藉,背对着沈妄,重新望向窗外。
那片被他踩在脚下的京城夜景,此刻仿佛在无声地嘲笑着他的失控。
沈妄垂下手。
他将那块冰冷的怀表残骸收回,尖锐的碎玻璃边缘划破了他的掌心,一滴血珠慢慢渗了出来。
慢慢收紧手指,将那块带着主人体温和父亲血迹的残骸,紧紧攥进了手心。
主人的时间坏了。
而他,是第一个触碰到那道裂痕的人。
……
与云顶天宫的死寂截然不同,京城南城的窄巷里,正弥漫着一股廉价饭菜、阴沟和劣质烟草混合的黏腻气味。
一辆骚红色的法拉利,精准地切开了这片腐朽的肌理,停在巷口。
车门打开,一条裹在黑丝里的长腿迈出,殷红的尖头高跟鞋,鞋尖嫌恶地在地上点了点,才找到一小块还算干净的水泥地落下。
叶莺下了车。
她今天穿了一身剪裁利落的黑色连衣裙,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在昏暗的光线下依旧温润。
像一朵开在淤泥里的毒玫瑰,与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
抬起手,用一方丝帕掩住口鼻,多呼吸一口这里的空气,都是对自己肺叶的侮辱。
两个黑衣保镖迅速跟上,为她隔开周围投来的、混杂着好奇与畏惧的目光。
“就是这里?”叶莺的声音甜腻,却毫无温度。
“是的,莺姐,目标王海,住在这栋楼的三层。”保镖低声回答。
叶莺抬眼,打量着那栋墙皮大片脱落、窗户上糊着报纸的破败居民楼。
她眼底的厌恶几乎要溢出来。
“速战速决。”
“叩、叩、叩……”
高跟鞋踩在布满污渍的楼梯上,每一步都像踩在烂泥里。
三楼最里侧的房间,门虚掩着。
保镖上前,没敲,直接一脚踹了上去。
“砰!”
门板撞在墙上,发出一声巨响。
一个干瘦的老人正坐在小马扎上喝粥,被这动静吓得一哆嗦,手里豁了口的搪瓷碗“哐当”掉在地上,浑浊的米粥溅了一地。
老人抬起头,浑浊的眼睛里全是恐惧,他的左裤管空荡荡地垂着,软塌塌的。
叶莺踩着高跟鞋,慢悠悠地踱了进去,像女王巡视自己的领地。
她扫视着这个不足十平米、散发着霉味的小屋。
“你就是王海?”
她甜美的嗓音,在这间破屋里显得格外瘆人。
老人吓得从马扎上跌坐在地,手脚并用地往后蹭,直到后背抵住冰冷的墙根,退无可退。
“我……我不认识你们……我什么都不知道!”
叶莺笑了,她走到桌边,从爱马仕手包里抽出一沓崭新的现金,随手扔在油腻的桌面上。
红色的钞票,像一滩血。
“老先生,别怕,我不是坏人,就是想跟你打听点事。”
她顿了顿,一字一句。
“十八年前,沈家的事。”
沈家两个字,像一道催命符,老人本就灰败的脸,瞬间没了血色。
他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
“不!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哦?”叶莺拉长了语调,走到老人面前,缓缓蹲下。
她伸出戴着红宝石戒指的手,像安抚小猫一样,轻轻拍了拍老人的脸颊,吐出的话却淬着毒。
“老先生,你只是个断了腿,靠捡垃圾活着的糟老头,可你那个在青藤大学念建筑系的宝贝孙子,叫王烁,对吧?”
“你说,我只要动动手指,他是会从宿舍楼顶掉下来呢,还是……会再也拿不起画笔?”
老人的呼吸猛地一滞,全身的颤抖停了,转为一种死寂的僵硬。
孙子,是他唯一的命。
他看着叶莺那张漂亮到恶毒的脸,眼里的恐惧,终于被彻底的绝望吞噬。
“……我说,我都说……”
叶莺满意地站起身,退后两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说吧,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老人的嘴唇哆嗦着,尘封了十八年的记忆,被硬生生撬开。
“火……到处都是火,到处都是血……”
“我们车队的人,死了一大半……我被倒下来的货架砸断了腿,才捡回一条命……”
“我看见了……我亲眼看见了……”
叶莺俯下身,把耳朵凑过去。
“你看见了什么?”
老人的呼吸变得急促,像是又回到了那个地狱般的夜晚。
“家主!是沈家主!他浑身是血地冲出来,把一个黑色的木头盒子,死死地塞给了林副官!”
“他吼着,让林副官快走!去找秦家!去找秦振邦先生!”
老人停顿了一下,用力地吞咽着,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把那句话嘶吼了出来。
“他说,只有秦先生能救沈家!”
叶莺的眼睛,瞬间亮得惊人。
求援!
不是秦彻口中,被秦家出卖的背叛。
而是沈家主动向秦家求援!
“林副官?”叶莺追问,“他叫什么名字?”
老人努力地回忆着,浑浊的眼里闪过一丝微光。
“林……林叔……对了!林忠!他叫林忠!是家主最信任的副手!”
林忠。
叶莺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脸上的笑容,灿烂得如同罂粟花。
秦家那位老管家,林伯。
他的全名,可不就叫林忠吗?
原来如此。
秦彻费尽心机给沈妄编织了一个“被至亲挚友背叛”的复仇故事,可真相却是,沈家在最后一刻,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秦家身上!
这哪里是复仇剧本?
这分明是一出见死不救,甚至监守自盗的绝妙好戏!
秦彻啊秦彻,你把你那条小狗骗得好苦。
叶莺几乎能想象到,当沈妄知道这个真相时,那张冰封的脸上,会裂开怎样精彩的表情。
信仰崩塌的声音,一定很好听。
她看着地上那个已经精神崩溃的老人,笑得越发甜美。
“老先生,你可真是个宝藏。”
她直起身,对身后的保镖吩咐:“把他请走,找个干净地方养着,别让他死了,也别让他跑了。”
“是,莺姐。”
叶莺踩着高跟鞋,心情愉悦地朝外走去。
走到门口时,她忽然停下,回头看了一眼那个被保镖架起来、像一滩烂泥的老人。
她红唇轻启,吐出最后的指令。
“对了,去查查林忠现在在哪儿。”
“再安排一下,我要让这位老先生,和他家少主的故人,来一场感人肺腑的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