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进咨询室的老师傅名叫李大国,在临河街经营“李记汽修”已经十五个年头。他粗糙的手掌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几乎握不住林晓递过来的水杯。
“十几年啊!我在这条街从学徒干到有了自己的店,街坊邻居都认我这儿!”李大国声音哽咽,眼圈发红,“我跟老房东签的五年合同,白纸黑字,还有两年才到期!年前老房东说家里急用钱,要把房子卖了,我还替他着急,谁知道…谁知道这转头就把我卖了啊!”
余年示意他慢慢说,同时快速提取关键信息:“李师傅,您和老房东的合同,关于房东卖房有没有特别约定?您有没有书面的优先购买权声明?新房东您见过吗?他有没有书面的通知给您?”
“合同…合同就是街上打印店打的那种,没说卖房的事啊!优先购买权?啥意思?我哪有钱买这铺子!”李大国一脸茫然,“新房东姓钱,派了个光头带着几个壮汉来的,凶神恶煞,就扔下一句话,‘一个月滚蛋’,别的啥也没有!”
林晓在一旁记录,眉头越皱越紧。她凭借法律常识,立刻想到《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明确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她忍不住插话:“李师傅,法律是保护您的!租赁合同没到期,新房东没权利赶您走!”
李大国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连连点头:“对对对!我也听人说过这个理儿!可那帮人根本不讲理啊!他们昨天又来,把我放在门口的几个轮胎都划破了,还威胁说再不搬,下次就不是划轮胎了!”
威胁、破坏财产…情况比单纯的合同纠纷要复杂和恶劣。余年眼神沉静,没有被李大国的情绪带偏,也没有像林晓那样过早下判断。他深知,法律原则在现实中往往会遭遇各种“特殊情况”的挑战。
“李师傅,您别急,法律是您最坚实的后盾。”余年先安抚住他的情绪,然后条分缕析,“首先,‘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您在老房东卖房之前,已经合法占用了这个店铺,并且租赁合同真实有效。您需要把合同原件、这些年的租金转账记录、水电费缴纳单、甚至街坊邻居能证明您一直在此经营的证言,都找出来,这些都是关键证据。”
李大力连连点头,仿佛找到了主心骨。
“其次,”余年话锋一转,点出了潜在的巨大风险,“您需要立刻搞清楚,老房东卖房时,是否已经将存在长期租约的情况明确告知了新房东。如果新房东声称不知情,并且他是善意(即确实不知情)、支付了合理对价购买的,虽然原则上仍然不能打破租赁,但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产生更复杂的争议。而且,您提到的新房东手段激烈,我们不仅要准备民事官司,还要防范对方可能涉及的治安甚至刑事责任。”
这番话,像一盆冷水,让刚才还有些激动的林晓冷静了下来。她发现,自己只想到了法律条文,却忽略了现实执行中的人心险恶和程序复杂。面对可能存在的“善意第三人”以及对方不按常理出牌的暴力威胁,她一时竟有些束手无策,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只能看向余年。
余年感受到了林晓的目光,也看到了李大国眼中的期盼与恐惧交织的复杂情绪。他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楼下熙攘的街道,脑海中迅速权衡。
这个案子,表面是法律条文的适用,内里却是新旧产权人之间的利益博弈,以及底层经营者面对强势资本时的无助。它考验的不仅是法律知识,更是应对复杂局面、平衡情、理、法的综合能力。
他转过身,目光重新变得坚定而沉稳:“李师傅,这个案子我们接了。接下来,我们分两步走。”
“第一步,固证与防御。林晓,你协助李师傅,立刻系统性地收集整理所有书面证据和证人证言清单。同时,以律师函的形式正式告知新房东钱先生,明确我方租赁合同的合法有效性,要求其立即停止一切干扰经营和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这份函件要同步发送给街道办、辖区派出所备案,形成外部监督压力。”
“第二步,调查与反击。我们需要尽快摸清这个新房东钱先生的背景,他购买这个铺面的真实目的,以及他与老房东之间交易的细节。尤其是,老房东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老周……” 余年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想起老周正在处理其他事务,便改口道,“这方面我来想办法。另外,对方如果继续采取非法手段,我们不仅要报警,还要考虑通过媒体适度曝光,施加舆论压力。”
清晰的步骤,周全的考虑,不仅让李大国吃了定心丸,也让林晓眼前一亮,找到了努力的方向。她刚才的茫然无措被具体的任务驱散,立刻投入到协助李大国的证据整理工作中去。
余年看着他们,知道这又将是一场硬仗。“买卖不破租赁”这短短五个字背后,是利益的碰撞、人心的较量,更是对法律能否在现实中真正成为弱者盔甲的一次严峻考验。他深吸一口气,准备迎接这场来自市井烟火的、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