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灰色的女神族警车内部简洁而充满科技感。我乖乖地坐在后排,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城市流光,忍不住向身旁那位面容冷峻的女警官抱怨道:
“警官大人!你们女神族判案……都是这样的吗?我明明才是弱势的一方啊!那个钱老板带着那么多手下,我们只是自卫!”
女警官侧过头,那双锐利的眼眸平静无波,语气公式化:“法律面前,只看条款与事实。现在,请你详细陈述一遍事件经过。”
我深吸一口气,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娓娓道来:“起初,我是为了救我的好姐妹小玲。她被欺骗,在拍卖行被当做商品拍卖。我赶过去,把她买了下来。顺便,也解救了一位叫莉莉丝的朋友。” 我略去了莉莉丝的真实身份,“就在拍卖结束后,那个钱老板贪图我们几个的美色,公然拦住我们,他……他让我答应他,成为他的女人之一……”
听到这里,女警官的眉头微微蹙起,脸上露出了真正的不解:“等等。你们……不都是蓝星人吗?被同族的男性追求,在我们看来,这难道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你为何会因此动手?甚至还下重手?” 她的疑惑是发自内心的,仿佛在听一个天方夜谭。
我被她这理所当然的反问噎了一下,有些激动地解释道:“啊?开心?警官,他那不是正常的追求!他是不择手段,是威逼利诱!我们根本就不愿意!”
女警官沉默了片刻,似乎在努力理解我的逻辑,最终她摇了摇头,直言不讳地道出了她无法与「我们蓝星女性」共情的根源所在:“抱歉,小瞳小姐。我想我明白问题所在了。我们女神族,除了至高无上的神王陛下,并无其他男性族人。因此,我们或许……确实无法完全理解你们蓝星女性对于‘被同族男性追求’时可能产生的……抗拒心理。”
她的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怅惘:“事实上,能够被同族男性追求,是我们许多族人内心深处……()求而不得的幻想。()正因如此,在我们的法典体系中,并没有预设女性会主动、并因抗拒而暴力伤害同族男性的条款。在我们的认知里,即便需要拒绝,也绝不会诉诸武力。女性对男性动手,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她顿了顿,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试图在她的逻辑框架内寻找我行为的合理性:“通常而言,在我们假设的社会结构里,一位女性若已经归属于某位男性,那么她自然会为了保持忠贞而拒绝其他男性。这或许是唯一合理的解释。那么,小瞳小姐,请问你……是否有男性伴侣?”
听到这个问题,我脸上适时地飞起两抹红晕,低下头,用细若蚊蚋、带着几分羞涩的声音回答道:“嗯……我,我有男朋友了。所以……所以我必须拒绝钱老板,不能答应他。”
这个答案,仿佛瞬间打通了女警官理解此事的关窍。她眼中闪过一丝“原来如此”的了然,随即正色道:“情况明晰了。根据《女神族基本法典——跨文明关系适用补充解释》第114条第5款:‘已确立独占伴侣关系的个体,有权为维护该关系的纯洁性与排他性,对来自外部的、可能破坏此关系的强制性追求行为,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抵御措施。若该抵御行为由女性实施,需结合其主观动机(维护伴侣关系)及对方行为性质(是否构成强制)进行综合判定。’”
她看向我,语气缓和了许多:“你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维护与你男友的伴侣关系,客观上对方确实采取了带有胁迫性质的‘强制追求’。虽然你主动对男性动手依然触犯了基础禁令,但鉴于上述条款的特殊规定,以及你行为动机的合理性,经综合判定,对你不予追究。你可以无罪释放了。”
我心中松了口气,连忙道谢:“谢谢警官!”
警车此时也缓缓停在了路边。然而,就在我准备下车时,那位一直保持着严肃表情的女警官,脸上却难得地流露出了一丝属于女性的好奇。她叫住我,压低声音问道:
“那个……小瞳小姐,冒昧问一句,你的男朋友……他是谁啊?能让你如此维护,甚至不惜触犯我们的基础条例?” 她的眼神里,带着对那位“幸运男性”的探究,或许,还有一丝连她自己都未察觉的羡慕。
我看着她好奇的目光,心中念头飞转。这个随口编造的“男朋友”,该把谁推出来顶缸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