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了一夜,第二日,二毛给郑先生戴上口罩和墨镜,驱赶着去了郑家,除了动作有点僵硬外,和街上的行人没什么区别。
“为什么不租辆车送过去?”
颜如玉不想在浪费时间在走路上,时间比任何东西都宝贵,走这些路的时间,她都能解好几道题了。
“租车浪费钱,而且我符都画好了,不能浪费!”
二毛振振有词,其实就是他想赶尸了,能正大光明地赶尸机会难得,他肯定不能错过。
颜如玉撇了撇嘴,早知道她就留在家里解题了,大毛哥肯定早算出来了,才不陪他们去郑家的。
郑家不住半山,离得有点远,足足走了一个小时,他们才赶到郑家。
颜如玉在路上吃了三筒冰淇淋,还是热得冒汗,发誓以后再不陪抠门二毛出来赶尸了,再陪她就是狗。
现在是上午十点左右,郑家大门紧闭,二毛按了门铃,很快有人跑了出来,见是陌生孩子,佣人迟疑地问:“你们找哪位?”
二毛摘掉郑先生的墨镜和口罩,佣人一眼就认出来了,惊喜叫道:“老爷回来啦!”
很快一个雍容华贵的老太太出来了,笑盈盈道:“你不是说要在内陆多待一段时间吗?怎么这么早回来了?生意顺利不?”
郑先生没说话,佣人察觉到了不对劲,老爷的脸好青,看起来像僵尸,但她不敢说,怕挨骂。
大门开了,郑先生咔咔咔地走进客厅,目不斜视地从郑太太身边走过。
郑太太察觉到了异常,他们夫妻感情很好,每次丈夫出差回来,都会主动和她说外面的见闻,今天却如此反常,肯定出事了。
直到此时,她都没想到丈夫去世了。
她朝二毛和颜如玉疑惑地打量着,俩孩子都很漂亮,眼神清明,肯定是好人家的孩子,他们和丈夫是什么关系?
而且跟了丈夫二十年的朱特助去哪了,怎么没一起回来?
“郑太太,我是内陆公家的人,奉命护送郑先生的遗体回家,请您验收!”二毛郑重道。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我先生怎么了?”
郑太太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怎么会是遗体?
明明刚刚丈夫自己走进来的啊,要是死了,怎么还会走路?
“郑先生已经过世二十天了,心梗发作,抢救无效离世,朱特助全程都在,郑先生嘱咐不能曝光他的死讯,所以组织派我们秘密护送郑先生回家,自我介绍下,我祖上是赶尸的,能让客死他乡的人自己走回家。”
二毛隆重地介绍了自己,还提到了朱特助,而且郑太太已经试了丈夫的鼻息,确实是一具尸体。
她捂住脸哭泣,满心欢喜地等来了丈夫的死讯,就像晴天霹雳一样,但万幸的是,丈夫的死没公开,她有时间处理好公司的事。
“郑太太,郑先生留了遗嘱,在律师事务所,朱特助知道内情,他在内陆的事处理完就会回来,另外,我哥哥给郑先生算了下,下个月十八是黄道吉日,这一日下葬,能保郑家百年富贵,我哥哥是易学大师,算得很准的。”
二毛将所有的事都交待完,便要离开了。
“小……同志,你等一下!”
郑太太已经擦了眼泪,她叫住了二毛,听丈夫说,内陆那边流行叫同志。
她上楼去包了两个红包,给了二毛和颜如玉,还说:“家里现在事情多,我不留二位了,等郑家的事情办完,我再设宴感谢二位,还有你哥哥,到时候请一定要光临。”
小小年纪本领却这么高明,郑太太有心结交,而且就算看在他们千里迢迢地把丈夫遗体送回家,她都要好好感谢的。
“到时候只要我们还在港城,肯定出席。”
二毛没说死,哥哥说了,说话一定要留有余地,别说死了,容易被人捏住把柄。
郑太太送他们到了门口,便雷厉风行地打电话叫子女都回家,她已经很久没出山了,当初她和丈夫一起创业,打拼下了现在的产业,后来她渐渐回归家庭,公司交给丈夫和儿子管理,但她一直有在关注,并不是一无所知的小白。
所以现在她有信心能让郑氏集团平稳地过渡,还有信心带领儿子,让郑氏集团更上一层楼。
二毛和颜如玉坐出租车回家,他们打开红包,里面是两张支票,各十万。
出手就是二十万,郑太太挺大方。
“给你。”
颜如玉把支票塞给二毛,赶尸和她没关系,她只是出来玩的。
“你帮我收着,我要用钱问你要。”
二毛把他的支票都塞给了颜如玉,他花钱没数,经常上半月大手大脚,下半月勒紧裤腰带啃萝卜,不过他听哥哥的建议,把钱给颜如玉保管后,他就再没缺过钱了。
“行吧,回头我去买股票。”
颜如玉也没客气,将钱收好,到了港城肯定要买股票,她好好算一下,买几支黑马股,小赚一笔。
骆阿姨说,做人不能太贪心,小赚就好,赚太多容易招恨。
出租车刚到家门口,还没停稳,大毛就出来了,直接开门上车,让司机转道去郑官那儿。
妈妈给吴德干妈带了礼物,他要送过去,顺便吃吴德干妈做的大餐,好久没吃了,甚是想念。
大毛昨晚就给吴德打了电话,说要去吃中饭,吴德一早上就去买菜了,在厨房里忙活。
岁月并没给他留下太多痕迹,只除了更加稳重优雅,吴德现在是港城知名导演,拍片数量少,但质量很高,部部都是票房大卖的精品,郑官当初哄他开心投资的电影公司,现在也了港城的影视三巨头之一,赚得盆满钵满。
郑官从外面回来了,带了几盒咖喱,家里咖喱没了,他特意出去买的。
岁月同样没给他留下痕迹,而且看起来比年轻时少了些阴戾,多了些岁月静好的祥和,以前的郑官走在街上能吓哭小孩,现在他出门,小孩都敢问他要东西吃。
“你帮里那些人还在闹吗?”吴德关心地问。
“不用管他们,闹得不像话就踢出去。”
郑官语气平淡,当年他能把反对他的叔伯都宰了,现在也一样不会心慈手软。
吴德将咖喱倒进汤里,搅拌了几下,盖上锅盖焖着,他劝道:“他们担心的也有道理,要不听他们的,在年轻人里挑一个接班人吧,让他们安心。”
最好的接班人当然是郑官的亲生孩子,但他生不出来,郑官也不愿意找其他女人生,他觉得郑家的血液不干净,没必要遗传下去。
郑官的帮派现在是港城规模最大的,他身为一帮之主,却无后,这是大忌。
所以帮里的兄弟们都人心浮动,让郑官选好接班人,否则他们会觉得帮派没有未来,这些人都是跟着郑官出生入死的兄弟,在帮里地位很高,他们这一闹,搞得帮里人心不稳,甚至还有些马仔被其他帮派撬了墙角。
“人心隔肚皮,表面功夫都做得很好,我不能保证选中的接班人,会一如既往地对待我们。”
郑官说了他的顾虑,他其实早几年就开始考虑接班人了,但挑来挑去都没找到合适的,便拖到了现在。
别的他不怕,就担心接班人以后翅膀硬了后,会对阿德不利,所以这个接班人必须慎重选择。
吴德眼睛突然亮了,“可以让大毛帮我们选啊,欣欣说大毛的相术特别厉害,你把你看中的几个候选人都叫来,让大毛帮忙相看,他挑的肯定不会有问题。”
郑官沉吟了几秒,同意了。
那些人毕竟是跟着他一起打江山的兄弟,而且要求也不过分,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下狠手。